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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祖鹏(1512年—1567年),字宗南,号太冲,浙江金华府东阳县(今东阳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赵祖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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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浙江东阳 |
出生 | 己卯十月三十日 |
逝世 | 隆庆元年 |
配偶 | 娶郭氏,封孺人 |
亲属 | (子)赵贤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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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浙江乡试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进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四年十月授编修,纂修国史、直文渊阁,兼管诰敕。任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会试同考官,所取多一时名俊。祖鹏将女儿嫁给锦衣卫都督陆炳,杖其权势,大为奸利之事,被士林所耻。嘉靖三十九年陆炳卒,祖鹏遂于十二月外任湖广按察司佥事。后以考察革职闲住,四十二年被逮下狱,以罪被判死刑[3][4],隆庆元年(1567年)被释放[5],行至南京,侨居数月而卒。
曾祖赵大钦;祖父赵为潜;父赵继机,赠编修。母郭氏,旌表孝妇,封太孺人[6]。兄祖熙、祖羔(监生)、赵祖元(山西佥事)、赵熊(监生)、赵祖朝(同科进士);弟祖鹗、祖伟(监生)、赵凤(生员)、赵骥(监生)、赵祖述(举人)、祖成(监生)、祖舄(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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