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
諾貝爾獎之一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诺贝尔和平奖(瑞典语和挪威语:Nobels fredspris),是由瑞典发明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所创立的诺贝尔奖奖项之一,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选出得主,并于每年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纪念日)颁发。与其他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颁发之四个奖项不同,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是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的,并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主席颁奖,挪威国王监礼(皇后、王子、公主一般都会出席)。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则是由五位评审委员组成,成员由挪威议会任命[1]。
Quick Facts 诺贝尔和平奖, 授予对象 ...
诺贝尔和平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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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对象 | 为促进民族国家友好、取消或裁减军备以及为和平会议(英语:Peace conference)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 |
地点 | 奥斯陆 |
国家/地区 | 挪威 |
主办单位 |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 |
首次颁发 | 1901年 |
获奖最多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3次) |
官方网站 | nobelprize.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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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和平奖的宗旨是表彰“为促进民族国家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军备以及为和平会议(英语:Peace conference)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2]”。不过该奖项也可以授予符合获奖条件的机构与组织。第一届诺贝尔和平奖于1901年举行,得主是琼·亨利·杜南与弗雷德里克·帕西。
和平奖的得主可以获得一枚勋章、一张奖状及一笔奖金[3]。1901年,琼·亨利·杜南与弗雷德里克·帕西共同获得了150,782瑞典克朗的奖金,直到2008年颁发给芬兰人马尔蒂·阿赫蒂萨里时,奖金调整为一千万克朗(略多于100万欧元或14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