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德明(1880年2月16日—1946年10月31日),字静轩[1]四川省大竹县兴隆乡人,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负责筹饷运械。民国2年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

生平[2][3]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入邑庠为诸生。

光绪三十一年(1906年),萧德明在大竹南门“圣庙”对门(现胜利街九十二号)开大竹书报社[4]

宣统元年(1909年),广安暴动后,到日本避难,租一屋于小石川区骏河台町。

辛亥后,被蜀军政府任命为下川东安抚使[5]

民国5年3月29日,大竹县护国军司令部成立,萧德明为总司令,宣布大竹县独立。数日内,参军者2万余人。萧将护国军编为6个支队。

民国6年11月,大竹县靖国招讨军成立,响应熊克武护法之举,陈凤石任司令,萧德明任总指挥,以县中骁勇之士编两个团,首克渠县,再经广安、合川,横渡嘉陵江。民国7年2月,萧德明等兵屯哨楼口。除夕之夜,萧德明挑选精兵100余名,摸黑踏雪,攀上太和镇侧打鼓山,神速偷袭。守敌措手不及,仓惶溃逃。萧德明部取道潼川,与顾品珍石青阳等部合攻并夺取三台,随即两趋中江、金堂。19日,萧部由北门入成都。未几,大竹靖国招讨军改编为川军第十师,萧德明任师长,并出兵攻占垫江、邻水等县。其后,被江防军、川军第六师等部所逼,萧德明部解体。

民国7年2月28日,靖国军川北总指挥萧德明接任四川省财政厅长[6]

民国7年10月26日通电,谓张澜在道尹任内违令吞款,应呈请通缉[7]

民国11年8月9日,四川省议会制定了《四川省宪法会议组织法》及《四川宪政投票法》,并设立省宪法会议筹备处,推刘成勋向楚(仙樵)、萧德明(静轩)、曾宝森(子玉)、但懋辛邓锡侯石青阳七人为筹备员[8]

曾任嘉陵道[9]

民国32年,与贾题韬朱之洪但懋辛袁焕仙傅真吾诸居士于成都共建维摩精舍。

民国33年12月,四川省临参会二届四次大会十六次会议,选举为人民自卫团务委员会委员[10]

民国35年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旋因病逝世未能出席。1947年2月8日国民政府明令褒扬:“国民大会代表萧德明,早岁加入同盟.奔走革命.筹饷运械,不遗余力。民元膺选国会议员,参与护法诸役。多所建自。其后担任党政要职,尤著勋勤。前值国民大会开会,未及出席,因病遽逝.轸惜良深。应予明令褒扬,并将生平事迹存备宣付国史馆,用彰忠荩。”[1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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