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假日,又常被称为法定假日、公休假、国定假日、公共假期、公众假期、法定假期、劳工假期、工厂假期、法定节假日,泛指被法律所承认的通用的假日。这种假日被立法或行政机关,依法律或法律所赋予的职权所发布的行政命令所公告。由于假日在日历上通常以红色显示,故俗称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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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
在多宗教的国家里,通常不会将特定宗教的节日定为法定假日。但可能将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例如农历春节。或是将世界通用的节日定为法定假日,例如1月1日的元旦。
周末虽然是休息日,但不属于公众假日。[1]
- 全体公民节假日共11天
- 新年:1月1日
-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三天(通常在1月21日至2月22日之间)
- 清明节:太阳到达黄经15°的日期(通常在4月4日至4月6日中的一天)
- 劳动节:5月1日
-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通常在5月27日至6月26日之间)
-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通常在9月7日至10月8日之间)
- 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放假三天
- 部分公民节假日:
-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 青年节:5月4日,14-28周岁青年放假半天
- 儿童节:6月1日,0-14周岁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 建军节: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 少数民族节假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 如雇员在法定假日需上班或为原定休息日,雇主需于30天内安排补假。
- 以下为法定假日
- 如雇员在强制性假日需上班,雇主须为当天上班的雇员给予额外报酬,另外还要为其在三十日内进行补假,但可以协商形式以一日基本报酬代替该补假。
- 以下为“强制性假日”。
- 2007年以前,越南一年仅享有8天公众假期,2007年3月,公众假期天数增加到10天。如果假日刚好处于周末,那么在次周周一会补一天假
- 新加坡人每年享有12天的公共假期,雇主必须在公共假日当天让员工休假,而如有员工在公共假期工作的话,雇主必须给予加班费
劳工在国定假日的时间内工作时,雇主应依法予以加计薪资[2],或给予放假,或调移假日予以补假。[3]
- 元旦:1月1日
- 除夕:农历十二月最后一日
-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二二八和平纪念日:2月28日
- 儿童节:4月4日
- 清明节:4月4日-5日
- 劳动节:5月1日仅劳工身份者可放假,非属国定假日
-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 国庆日:10月10日
- 各族原住民的岁时祭仪:仅具有原住民族身份者可放假,大多集中在下半年,视不同族群之岁时祭仪而定
- 元旦:1月1日-1月3日。
- 马丁路德金纪念日: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在1月15日-1月22日之间)
- 总统节:二月第三个星期一。(在2月15日-2月22日之间)
- 阵亡将士纪念日: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在5月25日-5月31日之间)
- 美国国庆:7月4日。
- 劳动节: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在9月1日-9月7日之间)
- 感恩节: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在11月16日-11月25日之间)
- 圣诞节: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