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主制
资产阶级专政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自由民主制(英语:Liberal democracy),也称为民主自由、自由民主主义、自由的民主,是民主在21世纪的主导形式,为政体之一。它采取了代议民主制,由人民选出的民意代表行使决策权力,其权力则受到法治的监督和限制,通常还会采纳保障个人及少数派权利和自由的宪法,同时也限制了多数派及其选出的领导人的权力。
自由民主制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是相当多样化的,但通常都会包含以下的成分:要求合法程序的权利、隐私权、私人财产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权利、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宗教自由。在自由民主制中这些权利(也被称为“自由权利”)可能是直接经由宪法赋予,或是透过一般法规和判例法赋予。
自由民主制通常也有着宽容和多元的特色;多元的社会和政治观点—即使是极端或偏激的观点亦然,在遵守民主规范的情况下都会被允许存在。自由民主制定期举行选举,不同政治观点的团体都有机会借此角逐政治权力。
“自由民主制”中“自由”一词遵从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1]。自由民主制最初是在启蒙时代由拥护自由的哲学家们所创立的现代自由民主制框架,强调透过宪法保障个人免受政府权力的侵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