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服役人员保护法(英语︰American Service-Members' Protection Act,美国联邦公法第107–206号H.R. 4775,116 Stat. 820,2002年8月2日颁布),又常被非正式称为《海牙入侵法案》[1][2]。这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旨在“保护美国军事人员和美国政府其他当选和任命的官员免受美国未参加的国际刑事法院的刑事起诉 ”,该法案的文本已编纂为美国法典第22篇第81章的第二分章。

Quick Facts 生效日期, 引用文献 ...
美国服役人员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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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02年8月2日
引用文献
公法107-206
法律汇编116 Stat. 820
立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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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律授权美国总统使用“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手段来释放任何被国际刑事法院拘留或监禁的美国或盟国人员”,由于该法案在理论上允许总统采取军事行动,比如军事入侵国际刑事法院所在地荷兰海牙,导致该法案被通俗地称为“海牙入侵法案”[3][1]。该法案由美国参议员杰西·亚历山大·赫尔姆斯和美国众议员汤·德利提出[4],是作为2002年补充拨款法案的修正案[5]。该修正案以75-19票通过,并于2002年8月2日由乔治·W·布什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法律内容

该法案禁止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和机构协助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禁止将任何人从美国引渡到国际刑事法院,还禁止向国际刑事法院转移机密的国家安全信息和执法信息。该法案还禁止美国向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提供军事援助, 但是对于北约成员国、主要非北约盟国、中华民国和已签订“98条协议”、同意不将美国国民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的国家除外。然而,该法案并未禁止美国协助搜捕被国际刑事法院通缉的外国人,特别是萨达姆·胡申、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和奥萨马·本·拉登等人[5]

批评

该法案引起了美国在世界各地的盟友的强烈批评,尤其是荷兰,批评是逃避阿富汗战争时美军犯下的战争罪行[6]。人权监察谴责布什政府的决定,人权观察国际司法项目主任理查·迪克 (Richard Dicker) 说︰“批准该条约的国家正在努力建设法治的国际社会,但布什政府却试图为此惩罚他们”,人权观察敦促欧盟等地区国家集团谴责新法[7]。非洲国家指责国际刑事法院是西方帝国主义的工具,只惩罚弱小国家的领导人,而无视富国和强国的罪行,而美国新法正正加强了这一印象[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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