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崇敏(1952年12月12日—),云南省江川县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云南地区代表[1],曾任云南红河州党委书记,云南省教育厅厅长,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等职。
生平
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进入江川县委党校工作。历任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江川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1995年起,任新平县委书记。1998年,任中共玉溪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机关工委书记。2000年起,任中共玉溪市委副书记、云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红河州党委书记。2003年至2006年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时任云南省教育厅厅长。2012年,因年龄原因免去教育厅厅长一职,推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3]。2013年10月兼职第九届国家督学,2016年1月退休[4]。2017年11月,因严重违纪,被云南省纪委开除党籍,退休待遇也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退休待遇[5]。
2022年7月6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了一则简短的消息,表示经过调查,发现罗崇敏涉嫌违法犯罪,已将其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6]2023年2月15日,据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官网通报,罗崇敏“被开除党籍后毫无悔过之心,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以投资为名,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生活腐化堕落,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国家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经驻云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同意,决定取消罗崇敏退休待遇;经昆明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7]
争议
2016年12月13日,罗崇敏的微博账号发布了一条内容为“我对不起各位家人,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孩怀了我的孩子,已经两个多月了。希望家人理解,冷静处理这件事。”的信息,但很快既被删除,随后该账号又发布一条自称微博被盗的信息[5]。
2022年6月,罗崇敏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端午:一个鼓励自杀的日子》的文章,被网友“戴雨潇Dai”举报涉嫌侮辱投江殉国的屈原及共和国英雄烈士,引发舆论关注,不久云南省教育厅对外公布称已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5]。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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