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功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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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功能主义(英语:Structural functionalism),通常简称为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又称功能学派或功能论,是结构理论的框架,视社会为众多部件组成的复杂系统,这些部件为了促使社会稳固及稳定运作而协力合作。[1]
结构功能主义使用宏观取向的方式观看社会,重视塑造社会形态的社会结构,并视其为整体[1],相信社会演变就像具有多个器官一样[2]。除了社会结构外,结构功能主义亦会透过社会功能角度理解社会。功能主义视社会为其部件的功能综合体,包括社会风俗传统、常规机制。
赫伯特·斯宾塞形容这些社会的部件有如“人体器官”一般,使“身体”能良好运作而努力。[3]基本来说,结构功能主义严格检视每一个社会特式、风俗、实践方式等元素怎样能如愿地促成稳定而有凝聚力的系统。对塔尔科特·帕森斯来说,结构功能主义在描述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发展阶段,而不是特定的思想流派[4][5]。
结构功能主义指出,所有社会现象——无论这现象多不道德、多荒谬、多邪恶、多不应该存在,只要它确实存在,则必然发挥某种社会功能,例如贿选、黑市交易等。结构功能主义的研究目标是寻找这些表象底层所代表的社会功能,以此理解社会系统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