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差役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衙门差役(简称衙差、衙役),古代中国吏役名。衙门内实际主管侦缉逮捕、处理管辖地区行政及司法事务的职位或人员[1]。衙门差役于位阶上,与衙门胥吏相同的,都属于没有官品的行政人员[2],甚至亦可能被视为贱民[3]。[4][5]以清朝官方组织为例,地方县治约配置有百名,县丞、巡检则有十数名至廿余名供差遣[6]。 此条目论述以明清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清末重臣袁世凯创建新式警制,衙门差役于1902年后逐渐裁汰[7],惟至今仍影响华人社会甚钜,例如衙役成员中的捕快,常是警察代名词[8]。在台湾,神化的什家将、八家将民间信仰中,就有衙门差役一员。[9]
衙门差役(简称衙差、衙役),古代中国吏役名。衙门内实际主管侦缉逮捕、处理管辖地区行政及司法事务的职位或人员[1]。衙门差役于位阶上,与衙门胥吏相同的,都属于没有官品的行政人员[2],甚至亦可能被视为贱民[3]。[4][5]以清朝官方组织为例,地方县治约配置有百名,县丞、巡检则有十数名至廿余名供差遣[6]。 此条目论述以明清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清末重臣袁世凯创建新式警制,衙门差役于1902年后逐渐裁汰[7],惟至今仍影响华人社会甚钜,例如衙役成员中的捕快,常是警察代名词[8]。在台湾,神化的什家将、八家将民间信仰中,就有衙门差役一员。[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