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台湾会案
台灣白色恐怖事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独立台湾会案,又称独台会案,发生于1991年5月9日,中华民国法务部调查局以加入独立台湾会为由,进入国立清华大学拘捕清大历史研究所硕士生廖伟程,并于同日逮捕台大社会学研究所毕业的文史工作者陈正然、社运人士王秀惠及传教士Masao Nikar(汉名林银福),且又于两天后逮捕一名协助贴传单的鲁凯族青年Cegau Drululan(汉名安正光)[1][2]。若依当时的《惩治叛乱条例》与《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的内乱罪,五位被捕人有可能被求处唯一死刑。事发后政府被认为严重侵犯《中华民国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激起强烈民愤并在台湾引发一连串的的政治抗争。最终立法院于庞大民意压力下火速通过修改《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废止《惩治叛乱条例》,其后五名被捕人亦获判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