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体藏人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英语:Memorandum on Genuine Autonomy for the Tibetan People)系由西藏流亡政府噶厦内阁)作成决定后,由西藏精神领袖十四世达赖喇嘛派代表甲日·洛迪于2008年11月前往中国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进行第八回合会谈时所提出的备忘录文件。这项在2008年藏区抗议后提出之《备忘录》根据西藏流亡政府称其主要精神是主张西藏获得名符其实的民族自治地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民族自治法,并要求中国中央政府落实藏方认为必要的政策,以促进藏人藏区之自治(autonomy与self-government),从而解决西藏问题[1][2][3][4][5]

内容概括

西藏流亡政府称,基于《联合国宪章》、《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7年《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等对原住民族人权和自治的国际支持,《备忘录》列载西藏强烈希望可真正自治的11个政策领域,包括:语言、文化、宗教、教育、环保、自然资源利用、经济发展与贸易、公共卫生、内部治安、规范人口迁移、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文化教育宗教交流等,并进一步提出将13个根据中国国家少数民族自治法律划分的接壤藏区统合(亦即大西藏地区),一体适用实在的自治。《备忘录》亦提出要求在当地自治范围内的法律不须中央的批准,亦即立法上的自治。

评价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戴大为称西藏人似乎意识到北京政府过多的监控是现时自治政策失败的原因。[6][5]

西藏流亡政府认为这样的方案可确保藏人在体制内的基本自由,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中间路线(Middle Way approach)。[7]

2008年11月21日,中国官方新华社发表署名文章《达赖集团“备忘录”之我见》,文章认为备忘录中存在诸多与中国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内容。文章称该备忘录要求独立和不受监督的立法权,要求与中央政府对等“谈判”、征得相互“同意”、建立“合作解决的途径”等均不符合中国作为单一制国家的性质。西藏与港澳地区情况不同,不能套用港澳模式,达赖喇嘛方面提出的“真正自治”实际上是否定中央的统一领导,另搞一套政治模式,否定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备忘录中所谋求的“大藏区”根本没有任何历史、现实和法律依据,原西藏政府从来没有管理过西藏以外的其他藏族聚居地方。备忘录要求自主制定有关中国其他地区人民在西藏居留、定居相关法规的权利,是企图制造民族隔离。备忘录大谈“藏语问题”,是企图阻碍普通话推广和使用。备忘录要求政府不应对包括师徒关系,寺院管理,转世灵童的认证等事务在内的一般宗教活动进行干涉,极力反对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是幻想在西藏恢复过去那种宗教高于一切、政教合一的制度。备忘录完全回避了西藏自古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问题,宣称西藏流亡政府是西藏人民的代表。文章认为备忘录的实质是企图先在占中国四分之一的国土上建立一个由“达赖集团”控制的半独立、变相独立的政治实体,条件成熟时再谋求实现西藏完全独立[8][9]

后续发展

此备忘录后遭新华社发文批驳,认为其立场是“假自治、真独立”。而达赖喇嘛则公开对会谈表示深切失望,并说:“我对中国政府的信任已经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但对中国人民的信心一直未曾动摇过。解决西藏问题的希望,来自中国人民。[3][10]

美国参议院众议院欧洲议会无代表国家和民族组织国际人权联盟等机关组织均对这份备忘录及其所提出的政治解决计划表示关注与支持。[11][12][13][14][15]

文献版本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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