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米尔伊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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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米尔伊拉姆(淡米尔语称为:தமிழ் ஈழம்,tamiḻ īḻam)为淡米尔人称呼他们渴望获得在斯里兰卡岛东北部地区独立建国的国名。而斯里兰卡全岛被淡米尔人称为 Ilaṅkai(இலங்கை)或是 Īḻam(ஈழம்)。
淡米尔伊拉姆 தமிழீழ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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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国家 | |
颂歌:Eruthu Paar Kodi 国旗升起 | |
淡米尔人在斯里兰卡岛领土主张 | |
坐标:08°45′N 80°30′E | |
首都 | 亭可马里 |
最大的城市 | 亭可马里 |
地区 | |
面积[1] | |
• 总计 | 21,952 平方公里(8,476 平方英里) |
• 陆地 | 20,533 平方公里(7,928 平方英里) |
• 水域 | 1,419 平方公里(548 平方英里) 6.46% |
人口(2009)[2] | |
• 总计 | 3,496,000人 |
• 密度 | 159人/平方公里(412人/平方英里) |
种族(1981)[3] | |
• 斯里兰卡淡米尔人 | 1,189,000 (68.47%) |
• 僧伽罗人 | 45,000 (2.59%) |
• 摩尔人 | 415,267 (23.91%) |
• 印度淡米尔人 | 76,905 (4.43%) |
• 其他 | 10,292 (0.59%) |
宗教(1981)[4] | |
• 斯里兰卡印度教 | 1,251,742 (48.57%) |
• 斯里兰卡佛教 | 498,938 (19.36%) |
• 斯里兰卡伊斯兰教 | 422,239 (16.38%) |
• 天主教 | 381,679 (14.81%) |
• 其他 | 22,590 (0.88%) |
官方语言 | 淡米尔语 |
淡米尔伊拉姆被淡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宣布为独立国家,但没有任何国家承认。淡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控制了淡米尔-伊拉姆40-50%的地区,这些地区包括整个基利诺奇与穆莱蒂武区域,大部分马纳尔、拜蒂克洛和瓦我尼亚区域以及部分亭可马里和安帕赖区域。
由淡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控制的部分斯里兰卡北部及东部地区实际上以类似独立国家的方式运作,拥有自己的最高法院、警察组织、海陆空军队、情报机关,甚至是中央银行,但是这些机构并未获得斯里兰卡政府正式承认。电力及商品依然依靠由政府控制的地区通过A9公路供应,而它并未发行货币,只沿用斯里兰卡卢比。淡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经常指控政府禁止必需品入口,以致民不聊生。它亦没有自建的机场,故此外国旅客必须通过哥伦坡机场入境。[5]
历史背景
英国于1815年获得了斯里兰卡的控制权,1833在行政上统一全岛,其立法会议由三位欧洲人、一位僧迦罗、一位淡米尔人以及Burghers(欧洲人和斯里兰卡人混血)组成。英国统治斯里兰卡期间,淡米尔人比僧迦罗人更容易适应英国的制度,说英语的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往往在殖民政府中担任重要的职位。
于1919年到任锡兰的英国管理者威廉•曼宁,在1921年创立一个经改造的立法会议,积极鼓励僧伽罗在立法会议中有其公共意识。产生的结果是淡米尔人也开始发展其公共意识,并开始认为其应由淡米尔人所领导。在这样的发展下,由锡兰的淡米尔人政治家G·G·蓬纳巴拉创立了淡米尔政治组织“锡兰淡米尔大会”。[6][7]斯里兰卡于1948年脱离英国独立,采议会内阁制,但轮流上台的政党都由僧迦罗人主导。为了取悦僧迦罗选民,两大党分别推动一系列的本土化政策,同年斯里兰卡政府和G·G·蓬纳巴拉接受表决,通过锡兰公民法案,而这个法案剥夺了印裔淡米尔茶工的权益。虽然蓬纳巴拉没有投票支持所有适用于锡兰公民行为(包括犯罪法案)的法案,但他在议会中的沉默让淡米尔民众相信他对印裔淡米尔人的权利不感兴趣。1949年创立新的淡米尔政党“联邦党”,由脱离锡兰淡米尔大会的S·J·V·切尔瓦纳卡姆所领导,而S·J·V·切尔瓦纳卡姆脱离锡兰淡米尔大会是因为淡米尔大会决定配合统一国家党(斯里兰卡执政党)。[8]
1956年,政府颁布官方语言法案,颁布僧伽罗人是斯里兰卡唯一的官方语言。[9][10]锡兰公民法和官方语言法被看作是对少数民族的歧视性政策,此规定限制淡米尔人进入政府工作或高等教育机构的机会,也使淡米尔人面对法律程序上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增加两族群间的政治紧张局势。联邦党反对锡兰公民法和官方语言法,因而在淡米尔人中走红。联邦党知名度大开,使联邦党在1956年大选后成为淡米尔地区最具优势的政党。淡米尔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支持联邦党(FP)的温和的议会路线来争取自治,只是没有太大效果。[11]
1970年代,一些年轻激进的淡米尔人开始组织一些称为猛虎(Tigers)的团体,以暴力方式攻击僧迦罗裔军警与政客,其中以普拉巴卡兰在1976年创设的淡米尔之虎最为著名。淡米尔之虎游击队在1983年7月间对位于北部Jaffna半岛的军事基地发动第一次攻击,打响了淡米尔之虎的名号,外界也将这年定为斯里兰卡内战的开始。[12]
运作模式及发展
淡米尔伊拉姆仅被淡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LTTE)承认为独立国家。淡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控制了淡米尔-伊拉姆40-50%的地区,这些地区包括整个基利诺奇与穆莱蒂武区域,大部分马纳尔、拜蒂克洛和瓦我尼亚区域以及部分亭可马里和安帕赖区域。
由淡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控制的部分斯里兰卡北部及东部地区实际上以类似独立国家的方式运作,拥有自己的最高法院、警察组织、海陆空军队、情报机关,甚至是中央银行,但是这些机构并未获得斯里兰卡政府正式承认。电力及商品依然依靠由政府控制的地区通过A9公路供应,而它并未发行货币,只沿用斯里兰卡卢比。淡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经常指控政府禁止必需品入口,以致民不聊生。它亦没有自建的机场,故此外国旅客必须通过哥伦坡机场入境。因为自从九一一事件后,美国为了打击恐怖主义,全面清查并封锁全球恐怖组织的金钱与军火网络,淡米尔之虎过去仰赖海外援助的管道被逐一切断。[13]
谈判
2003年10月31日的和平谈判,LTTE发布了对临时自治权力机构的建议。建议淡米尔之虎临时自治权力机构(LTTE's Interim Self Governing Authority ,ISGA)将拥有广泛的权力,例如:实行法治权、收税、管理和监督北部和东部重建的进程。直到下次2005大选前,临时自治权力机构由LTTE控制。[14]最重要的是LTTE为了区域的自治而放弃了独立。[15][16] 淡米尔之虎建议书要点:
- 在最后谈判达成解决办法和实施前,临时自治权力机构将在北部及东部各省建立八个区域。
- 最初ISGA的成员由双方任命且以LTTE协议任命的绝对多数为主,但如果最终协商仍没有达成解决办法,那将在五年内实施民主选举。
- 临时自治权力机构于北部和东部拥有全权,包括安置、恢复、重建、发展权力的治理,提高收入包括征收税款、税收、征费和义务,法律和秩序。
- 斯里兰卡政府同意,其政府下任何公司或为北部及东部的支出皆由临时自治权力机构控制。
- 临时自治权力机构有以下权力,内外部借贷、对外提供担保及补偿、直接接受援助,并参与或调节内外贸易。
- 临时自治权力机构能控制北部、东部所有行政机构和人员和其走向。
- 临时自治权力机构有权让渡并决定北部和东部公有土地权力的使用。被斯里兰卡政府的武装部队所占领的土地须立即恢复到过去样貌且归还土地拥有者,且斯里兰卡政府必须赔偿给土地拥有者。
- 临时自治权力机构须负责在土地上重新安置流离失所的平民和难民。
- 临时自治权力机构应调节并控制海洋资源、邻近海域的近海资源的权力。
- 临时自治权力机构拥有控制东北地区自然资源的权力。而斯里兰卡政府应确保在现有协定下,支付临时自治权力机构所有款项。
- 关于临时自治权力机构管辖之事项,今后所有协议皆应与临时自治权力机构进行。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LTTE的建议是正面的。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阿米蒂奇表示欢迎,阿米蒂奇说“我第一次显著地看到LTTE的提案是如此全面的界定”。 在哥伦坡的欧洲联盟特派团负责人表示欢迎,为和平进程向前迈出重要的一步。[17]
斯里兰卡反应不一。斯里兰卡政府的反应是和其本身提的有些不同,但其确信未来的路是透过两套方案所产生的问题直接进行讨论。斯里兰卡淡米尔人主要的政党淡米尔民族联盟(TNA)则对这建议表示积极欢迎。TNA的负责人R. Sampanthan表示“该临时自治权力机构的建议肩负淡米尔人在岛内政治史的历史意义,且ISGA提供了一个永久解决淡米尔民族问题的政治基础。[18]
淡米尔起义
淡米尔起义是支持淡米尔人自决权利以及淡米尔传统家园。淡米尔起义最早在2001年1月于贾夫纳开始,由贾夫纳大学的学生所发起。该活动为和平抗议,主要是指控政府军事控制下发生失踪、乱葬坑和虐待等情况。这活动吸引4千至5千名的学生,被当地警军方所禁止。贾夫纳为斯里兰卡军方控制,且警方也曾被指控有死亡威胁或威胁的情况发生。[19]2003年该活动再次举行,吸引了超过15万人,已成为斯里兰卡LTTE掌控地区一年一度的盛事。而在近几年,此活动已成为散居于各国的斯里兰卡淡米尔侨民一年一度的盛事。2008年此活动分别在新西兰、挪威、丹麦、意大利、南非、法国、澳大利亚、英国和加拿大举行。据TamilNet,此为亲叛军网站,该活动吸引许多这些国家中的人参加,法国有7千人、[20]英国3万人、[21]加拿大7万5千人、[22]澳大利亚2千人,活动中甚至有人挥舞淡米尔旗帜的行为。[23]
挫败后的路线转变
淡米尔之虎2009年战败后,亲淡米尔之虎的政党淡米尔民族联盟(TNA),同时也是代表斯里兰卡淡米尔社群最大的政治团体。[24]TNA在4月8日普选中宣示其放弃淡米尔伊拉姆的独立,转为追求更大的区域自治,表示接受在联邦式架构(federal structure)下,拥有北部省和东部省的财政、法律和制度的自治权力,若斯里兰卡漠视淡米尔人的权利,他们将发动甘地式的非暴力反抗运动。
在宣示中,他们也要求将2006年分离的北部和东部省重新合并,也誓言要对包含印度的国际社会进行游说,并呼吁双方应该要权力分享。淡米尔民族联盟的政策改变被认为是在斯里兰卡中的政治处境的现实,是一务实的改变。[25]
淡米尔之虎已遭到挫败,斯里兰卡政府和军队拥有邻近大国的支持(中国、印度和巴基斯坦),然淡米尔的独立并没有得到国际支持。根据斯里兰卡的宪法第六次修正案禁止违反领土完整(territorial integrity),将淡米尔伊拉姆的分离运动视为非法。然而,尽管淡米尔民族联盟已减少对斯里兰卡政府的要求,但斯里兰卡政府仍无法满足其需求。
在Rajapaksa总统的UPFA 政府和TNA之间正进行双边谈判,寻求一个可行的政治解决和权力转移方式。主张独立的亲淡米尔团体,持续在斯里兰卡淡米尔区运作网站和广播电视节目。自2009年5月19日起,淡米尔伊拉姆实体已不复存在,但依旧是部分散居各处的斯里兰卡淡米尔人之间的政治愿望。2010年5月,总部位于纽约的律师Viswanathan Rudrakumaran成立一个淡米尔伊拉姆的跨国政府,打算用软实力来达成其目的。这跨国政府持续宣称他们所代表的是斯里兰卡淡米尔人。
核心议题
伊拉姆或祖国观念构成持续二十多年的斯里兰卡冲突的核心议题,这议题首先由淡米尔联合解放阵线(TULF)于1976年发起。淡米尔联合解放阵线是一个由曾竞逐1977年选举的淡米尔党派所组成的联盟,目的是于斯里兰卡境内成立由淡米尔人作主的独立国家。于1977年的选举中,淡米尔联合解放阵线代表北部及东部省份进入国会。为了抗衡分列势头,政府于1978年在宪法中加入新条款,要求所有国会议员为国家统一效忠,这一举动导致淡米尔联合解放阵线抵制国会,而一些武装组织开始发动建立独立国家的战斗中。
淡米尔联合解放阵线及武装组织眼中的淡米尔-伊拉姆只包含斯里兰卡的东北部地区(主要是贾夫纳、基利诺奇、穆莱蒂武、马纳尔、普塔勒姆、亭可马里、瓦我尼亚、拜蒂克洛及安帕赖这些淡米尔人传统上的根据地)。但一些早期的武装组织例如伊拉姆人民革命解放阵线(EPRLF)则倾向覆盖范围更广的伊拉姆,认为应扩展至以淡米尔移民为主的所有斯里兰卡岛屿,当中包括传统上锡兰人居住的内陆中心地区。可是,以现时实际情况看来,建立独立国家的要求还是局限于淡米尔-伊拉姆,尤其是北部及东部的省份。
从1948年到2002年,将近有38个武装组织曾经为了淡米尔-伊拉姆的独立而投身战场。其中包括了知名的LTTE(也以淡米尔猛虎闻名)、淡米尔-伊拉姆解放组织(TELO)、伊拉姆人民革命解放阵线(EPRLF),淡米尔-伊拉姆人民解放组织(PLOTE)、伊拉姆学生革命组织(EROS),同时不太被人熟悉的如:淡米尔-伊拉姆军(TEA)、淡米尔自由军(FTA)与社会主义革命解放同盟(SRSL)。
参见
外部链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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