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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博士
法律学位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律博士(英文:Juris Doctor,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Doctor of Law[1],简称J.D.),又译为职业法律博士[2][3][4]或法律职业博士[5][6][7][8],是英美法系中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法学院授予的法学第一学位(first degree)[9]和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10][11],也是在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或地区成为律师的必要学位。
法律博士针对有志当律师、法官、检察官、美国法学教授的人员提供相关学理及实务的训练,既不同于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简称LL.M.),也不同于法学博士(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简称SJD或JSD)。
在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要成为一名律师,学生通常需要在四年或三年制大学毕业后取得学士学位后,然后在法学院进修的专业教育,修业期满者取得职业法律博士学位。申请法学院一般需要具备大学学历以及法学院入学考试[12]或GRE考试分数。
全职攻读法律博士学位要花费三年的时间(JSD法学博士通常三年,MD职业医学博士通常为四年)[13]。美国法律博士一年级的课程通常包括宪法、刑法、民事诉讼程序法、物权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以及法律研究与写作,二年级和三年级则多为选修课程,例如刑事诉讼程序法、证据法、职业伦理、家事法、联邦所得税法、商业组织法以及遗嘱、信托及遗产法。
法律博士学位是唯一能够在美国所有的州别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14]。在美国大多数的州别,法律博士学位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照的必要条件[15]。
不同国家对本国法学院所颁发的法律博士地位认定不同:由韩国、香港、澳大利亚[16]所获得的法律博士学位,被自家认为属于硕士等级;在加拿大所获得的法律博士学位,被自家认为是研究生学士等级[17];美国则认为自家法律博士学位是专业博士等级,各国详细可看后续法律博士#各国地位章节。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多将各国的法律博士视为 ISCED 2011 level 7 (ISCED-P: 757 or 767),等效于硕士学位等级,例如其文件里将美国、日本的Juris Doctor视为ISCED-P 757或767,也就是硕士等级[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