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
孫文提出的政治學說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三民主义, 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又称“孙文学说”、“国父思想”、“总理遗教”[1][2],是由中华民国国父暨中国国民党总理孙中山提出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国民党立党的基本思想,在《中华民国宪法》前言则以“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称呼,并被纳入《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内容[注 1]。
1905年,孙在《〈民报〉发刊词》中阐明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主张同时进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1924年1月至8月,孙中山在广州每周作一次演讲,共计16讲,讲稿汇编成《三民主义》一书[3]。
孙中山表示:“兄弟所主张的三民主义,实在是集合古今中外的学说,顺应世界的潮流,在政治上所得的一个结晶品。”[4]“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取欧美之民主以为模范,同时仍取数千年前旧有的中国文化而融之;发扬吾固有文化,并吸收世界文化而光大之,以期与诸民族并驾于世界。”[5]
此纲领在历年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多次对三民主义所作的表述,皆有所改变和发展,而国民党人与学者对三民主义也有不同的解读。[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