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烟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楚烟(16世纪—1642年),字非烟,号方壶,山东兖州府曹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楚烟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山东乡试举人[2],天启五年(1625年)成进士,获授龙溪知县,扫荡肆虐的海盗,代理海澄县事期间施行惠政,转为赞皇知县后多次请求免租救济贫民;之后升任户部主事,监督神枢营草场,仅一年多就辞官回乡。
崇祯十五年(1642年)清军入关骚扰,直逼兖州,楚烟晓喻家人立誓以死明志,兖州城被攻陷后遭擒获,坚持不投降而被杀,儿子楚凤苞以身保护他失败,先被杀害;妻子赵氏也枉死[1]。
参考文献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三·选举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五·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