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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彩(1529年—?),字质甫,号彬菴,虎贲右卫军籍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杨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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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巡抚山西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 |
字号 | 字质甫,号彬菴 |
出生 | 己丑三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刘氏 |
亲属 | (子)杨德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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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第二百三名,二甲第四十五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授陕西华州知州,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华州发生8级以上强地震,死伤居民83万,在知州杨彩领导下,筑城池、建书院、治水害、修家园,恢复了生产,当地妇女有歌谣说:“安得桑(指正德时知州桑溥)、杨,使我有郎”。起复补冀州知州,升刑部员外郎,出知西安府。
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3],二年二月举边才,调任山西副使,四年五月升山东左参政,十一月升湖广按察使,五年正月举贤能卓异,赐衣一袭、钞百锭,赐宴礼部,并晋升河南右布政使,二月改山西左布政使,三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巡抚山西。六年七月科道纠拾,以不简令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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