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1408年—1489年),字执中,号迂斋山东曹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宣德乙卯山东乡试解元,正统丙辰,联捷进士。官至吏部尚书。谥襄敏

Quick Facts 李秉, 籍贯 ...
李秉
大明太子少保吏部尚书
籍贯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宁府曹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执中,号迂斋
谥号襄敏
出生永乐六年(1408年)
逝世弘治二年(1489年)
出身
  • 宣德十年乙卯科山东乡试第一名举人
  • 正统元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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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入仕

宣德十年(143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第一名举人。正统元年(1436年),联捷进士,授福建延平府推官。赶往沙县逮捕豪强,因诬陷连坐下狱。经按察使副使侯𫐄审查,治豪强罪。李秉授征进入都察院理刑,将授监察御史时,因都御史王文举荐,升为本院经历,寻改户部主事,任内前往宣府,弹劾整治当地边将屯田,归田于民。又改赴两淮,巡查盐政。

代宗朝

明景帝即位后,晋升为户部郎中。景泰二年(1451年),命辅佐户部侍郎刘琏督饷宣府,举发刘琏侵财。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参赞军务,给予百姓牛具谷种[1]

景泰三年(1452年)冬,命兼任宣府巡抚,又命提督军务,其尽心边计,不恤嫌怨,弹劾都指挥杨文杨鉴,都督江福贪纵并治罪。论独石内官弓胜组织田猎而扰民,命召回。又弹劾总兵官纪广等罪,纪广亦攻讦李秉,命御史练纲、给事中严诚调停,最终将李秉留任[2]

英宗朝

天顺初年,撤除各地巡抚官,李秉改任江南粮储总督,因举荐知府违例,连坐被逮,幸得英宗宽恕,恢复原职。恰逢御史李周等被贬,李秉上疏请救,英宗大怒,将定其罪。廷议恢复巡抚职位,而大臣举荐李秉有才能,命其担任大同巡抚,在任期间弹劾多人,英宗责其专擅,逮下诏狱,斥为民。三年后,因内阁大臣举荐,恢复原职,并莅南京都察院。

宪宗朝

明宪宗继位,李秉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数月后,召拜左都御史[3]

成化二年(1466年),命其整饬辽东抵大同边备,抵任即弹劾镇守中官李良、总兵武安侯郑宏失律罪,出都指挥裴显于狱,举指挥崔胜傅海等,在凤皇山击敌获胜。先后巡抚宣府、大同,更换其将领,申明军令。不久,命担任总督,与武清伯赵辅分五道出塞并获大胜。加太子少保[4]。成化三年,吏部尚书王翺致仕,廷臣推举继任者,宪宗特别推荐李秉。李秉任内对吏治进行大型改革,分别审查国子监生八千余人,并淘汰其中数百,怨声载道。加上每逢会朝觐考察,李秉斥退者众多,且多为大臣的乡里故人,众怨交集。结果大臣纷纷弹劾,李秉加太子少保致仕。家居二十余年,弘治二年(1489年),去世。赠太子太保。后谥襄敏[5][6]

著作

皇明经世文编》录有《李襄敏公奏疏》一卷。

纪念

曹州城曾有冢宰坊、都宪坊,皆为李秉所立;有解元坊,一为李秉所立,一为王三锡所立;有进士坊,为李秉、徐舟陈鼎等立[7]

佚事

《曹县志》载,土木之变时,李秉作为随扈,幸免于难,逃回京师,晋户部郎中。某天,他夜梦作诗《送杨鸿胪善迎驾》:“天恩宠渥作盐梅,迎复上皇出紫台。群口潜迹归朔漠,六龙回驾入蓬莱。”次日,将此事告诉同僚。次年八月,果然有杨善奉命出使瓦剌,接回被俘的太上皇朱祁镇回銮[8]

墓葬

李秉墓至今尚存,在今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古营集镇北李庄村东南,尚存封土,墓前神道两旁列石马、石羊、石狮各一对。

家族

有子聪、明、智,孙邦直,皆举乡试。

参考文献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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