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则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李元则(620年 - 651年),字彝,唐高祖李渊第十二子,母王才人。 621年,封荆王,633年,上任豫州刺史。636年,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638年,因为所穿冠服位阶僭越,而免官。 643年,任澧州刺史,态度改变,开始精励政务,名声显著。651年,去世,追赠司徒、荆州大都督,陪葬献陵,谥号思。唐高宗登望春宫望其灵车,恸哭失声。无子,过继霍王李元轨之子李绚为后,龙朔年间李绚为南昌王。 传记资料 《旧唐书》卷六十四·列传第十四·彭王元则传 《新唐书》卷七十九·列传第四·彭王元则传 参见 这是一篇关于唐朝官员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李元则(620年 - 651年),字彝,唐高祖李渊第十二子,母王才人。 621年,封荆王,633年,上任豫州刺史。636年,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638年,因为所穿冠服位阶僭越,而免官。 643年,任澧州刺史,态度改变,开始精励政务,名声显著。651年,去世,追赠司徒、荆州大都督,陪葬献陵,谥号思。唐高宗登望春宫望其灵车,恸哭失声。无子,过继霍王李元轨之子李绚为后,龙朔年间李绚为南昌王。 传记资料 《旧唐书》卷六十四·列传第十四·彭王元则传 《新唐书》卷七十九·列传第四·彭王元则传 参见 这是一篇关于唐朝官员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