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法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择法(梵语:dharma-pravicaya,巴利语:dhamma-vicaya),又译为法觉意、法解觉意,佛教术语,指以智慧来对于法进行研究、分别与抉择,是七觉支之一。 概论 择法,指的是能够了解、分别、选择出善法,放弃不善法的能力[1]。 注释 [1]《法蕴足论》卷7:“云何择(vicināti)法觉支?谓世尊说:若圣弟子,能如实知善不善法,有罪无罪法,应脩不应脩法,下劣胜妙法,黑白法,有敌对法,缘生法。能如实知善不善法者。”
择法(梵语:dharma-pravicaya,巴利语:dhamma-vicaya),又译为法觉意、法解觉意,佛教术语,指以智慧来对于法进行研究、分别与抉择,是七觉支之一。 概论 择法,指的是能够了解、分别、选择出善法,放弃不善法的能力[1]。 注释 [1]《法蕴足论》卷7:“云何择(vicināti)法觉支?谓世尊说:若圣弟子,能如实知善不善法,有罪无罪法,应脩不应脩法,下劣胜妙法,黑白法,有敌对法,缘生法。能如实知善不善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