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执照旧时指官府所发的文字凭证,今指由行政主管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发给的准许从事某种行业、工作或特殊活动的正式凭证,是许可证的一种形式,如施工执照、驾驶执照、营业执照等[1][2]。 参考文献 [1]朱子南,王永健,卞兆明,尤振中等. 《中国文体学辞典》. 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 1988. [2]肖蔚云,姜明安,宝音胡日雅克琪,魏定仁.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这是一篇与法律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4年9月17日) 1933年南京市政府工务局发建筑执照,南京市博物馆藏。
执照旧时指官府所发的文字凭证,今指由行政主管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发给的准许从事某种行业、工作或特殊活动的正式凭证,是许可证的一种形式,如施工执照、驾驶执照、营业执照等[1][2]。 参考文献 [1]朱子南,王永健,卞兆明,尤振中等. 《中国文体学辞典》. 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 1988. [2]肖蔚云,姜明安,宝音胡日雅克琪,魏定仁.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这是一篇与法律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4年9月17日) 1933年南京市政府工务局发建筑执照,南京市博物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