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星(16世纪—1630年代),后改名张应星[1],河南汝宁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张星是天启四年(1624年)河南乡试举人,次年(1625年)联捷进士[2],获授庶吉士,后辞官为民[3],再任密云知县,崇祯四年(1631年)时为陕西道试监察御史[4],次年(1632年)巡按陕西[5],很快逝世。 妾侍纪氏在张星死时不满二十岁,依靠嫡子张近思,数年后张近思死去,再依靠其孙子;孙子死去,张氏绝后,纪氏和张近思妻子鲁氏、孙子妻子共住一室,凄苦不已,年七十多岁去世[6]。 引用 [1]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五十九》:(崇祯五年五月)乙卯陕西巡按张星改名应星。 [2]光绪《光州志·卷三·选举志》:进士……明……张应星 官巡按,(天启)乙丑科……举人……明……(天启)甲子科 张应星 [3]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三十》:(崇祯三年正月壬午)原任庶吉士今为民张星输助铅弹火药优旨核收。 [4]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四十五》:(崇祯四年四月己巳)陕西道试御史张星上言…… [5]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六十四》:(崇祯五年十月丙戌)陕西巡按张应星以帝矜疑桑仲金罪,具疏颂美解网之…… [6]《钦定古今图书集·明伦汇编·第二百九十五·闺节部·列传一百七十七》:张应星妾纪氏 按《光州志》:“纪氏,陕西道御史张应星妾。年未二十而张亡,依适子近思。数年,思亦没,依其孙。无何,孙又丧,张后遂绝。氏同适子妇鲁氏暨孙妇惨淡一室,凄苦不堪。年七十余终。” 参考文献 光绪《光州志》·卷三·选举志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三十、卷四十五、卷五十九、卷六十四 《钦定古今图书集》·明伦汇编·第二百九十五·闺节部·列传一百七十七更多信息 官衔 ... 官衔 前任:史应聘 明朝宝坻县知县1629年-1630年 继任:董有声河南举人 前任:王应泰 明朝密云县知县1630年-1631年 继任:荆祚永 关闭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