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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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第一百二十七名举人,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十二名,三甲第三十四名进士[1][2]。授南昌县知县,行乡间问民所苦,出狱中冤囚,拒以县库金馈严嵩。严嵩失势后,四十一年(1562年)十一月擢工科给事中[3],四十四年(1565年)自吏科右给事迁刑科左给事中,持节封唐山王长子,充正使,给事中得正为使自张宪臣始。四十五年(1566年)升户科都给事中。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出为浙江右参政[4],分守金衢严三郡。四年(1570年)迁云南按察使[5]。五年(1571年)正月与巡抚修隙,免官[6]。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卒,年六十二。
家族
曾祖张昱;祖父张冕;父张洪,母管氏[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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