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坪顶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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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坪顶,是台湾高雄市大树区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也是全区大部分行政机关所在地,位于该区西部偏南。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包括龙目里不含西北部及东北部、小坪里不含东南端、井脚里不含西南端及东北端、大竹里北部边界地带、水寮里北部边界地带中西段。[1][2][3][4]
历史
台湾日治初期,小坪顶地区为一街庄,称为“小坪顶庄”(旧制街庄),隶属于小竹上里。该庄昔日西北与十九湾庄、乌材林庄为邻,北及东北与大树脚庄为邻,东南边为九曲堂庄,南边为无水藔庄,西南边及西边为田草埔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凤山厅。[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5月3日,该庄编入“小坪顶区”,隶属于凤山厅。[6]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小坪顶区改隶属于台南厅。[7]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废十二厅改设五州二厅,该庄改制为“小坪顶”大字,隶属于高雄州凤山郡大树庄(新制街庄)。[8]
战后大树庄改制为大树乡,隶属于高雄县,大字亦改制为村。1950年(民国39年)10月1日,高、屏分治,大树乡仍隶属于高雄县。[9]2010年(民国99年)12月25日,高雄县、市合并为直辖高雄市,大树乡改制为大树区,村亦改制为里。
聚落
本地区发展较早的聚落为小坪顶、井仔脚、龙目井、大坵园(已消失)、井仔湖(已消失),在日治初期的官方地图上已有记载。[1][2]
交通
区道高54线是乌材林至小坪顶的道路,其东侧端点(终点)位于本地区中部偏东南、小坪顶聚落的区道高59线路口。[1][2][10][4]
学校
- 小坪国小
- 龙目国小
公务机关
高雄市大树区行政中心大楼:
- 大树区公所
- 高雄市鸟松户政事务所大树办公处
-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队大树消防分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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