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法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大地法(梵文:mahā-bhūmika dharma),又称遍大地法、十大地法 (daśa mahābhūmikā dharmāḥ),佛教术语,是心所的分类法之一,由说一切有部提出。有十种心所被分类为大地法之中,包括受、想、思、触、欲、慧、念、作意、胜解、三摩地等十个心所。大地法可通于善、恶,与一切心相应俱起。 《俱舍论》将其列入五位七十五法之中。唯识学派将其列入五位百法中。它相当于《摄阿毘达摩义论》中五十二心所法中的通一切心心所。
大地法(梵文:mahā-bhūmika dharma),又称遍大地法、十大地法 (daśa mahābhūmikā dharmāḥ),佛教术语,是心所的分类法之一,由说一切有部提出。有十种心所被分类为大地法之中,包括受、想、思、触、欲、慧、念、作意、胜解、三摩地等十个心所。大地法可通于善、恶,与一切心相应俱起。 《俱舍论》将其列入五位七十五法之中。唯识学派将其列入五位百法中。它相当于《摄阿毘达摩义论》中五十二心所法中的通一切心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