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政策是指中华民国政府治下的台湾,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1980年代末期所实施的国语推行政策。最初目的是为了让台湾各个族群能使用做为国家通用语的现代标准汉语(即中华民国国语,下称国语)来交流[1][2]:14-4。然而以陈仪为首的国民政府官员在推行国语政策的过程中,没有听从语言学家的建议、也没有实际了解台湾本省人难以适应国语政策的苦衷,持续以行政手段强硬执行,种下了二二八事件的火苗[1][3]:14-2。1949年后,国共内战失利的国民党政府撤退到台湾并利用国语政策进一步用来巩固该党在台的统治权力[1]。在台长期执政的国民党政府,制造出了“国语、方言”的二元对立架构,导致在社会上说国语与说方言存在“文明”与“野蛮”的价值观对立,最终导致许多说方言者因为自卑与歧视而放弃原有的语言,改说国语[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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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国语政策并非只针对台湾本土语言,也针对随国民党政府来台的外省人;比如尽管在1970年代前,政府掌权者有大量江浙籍人士,但现在这些江浙籍人士的后裔母语也被国语取代了。台湾本土语言如客语与原住民族诸语已经濒临灭绝[1];台湾在地母语灭绝的程度以客语最为严重,其次分别为原住民族诸语及台语[4]:43[5]。国民党政府长期以来实施包含国语政策在内等对于台湾本土文化的打压,被认为是造成台湾在地母语流失的主要原因[5][2]:14-4:14-5:14-7[6][7]。
随着1980年代末期台湾解严,各种台湾本土语言才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1]。1993年,李登辉政府治下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宣布“母语教育”将列入国中、国小的正式教学课纲,以选修的方式提供学生学习台语及客语[8]。2000年,台湾历经首次政党轮替,陈水扁政府治下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实施九年一贯课程,正式将台湾的乡土语言纳入课程之中[8][9]:22-1。
2019年起于教育现场施行之12年国民基本教育,国小阶段每周仍需修习5或6节国语课程(一、二年级6节,其余5节);国中阶段每周5节;高中阶段则需修习20学分的国语文课程(高一及高二共16学分,高三4学分)。与此相比,台湾语言与东南亚外国语一同视为“本土语文/新住民语文”课程,国小阶段每周需修习1节;国中及高中阶段则为选修课程。在国语政策的影响下,台湾本地社会使用的语言受到限制,在家庭中逐渐失传。
南京大学的相关文献指出国语政策是国民党政府在接管台湾初期于台湾实施的一个政策,目的是为了让各个族群能使用同一种语言交流、并肃清日本留下的殖民文化,以恢复台湾人的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意识。[1]
电视传播媒体是当今社会对于族群语言文化传承最具影响力的传播形式。但过去国民党政府长期不重视台湾各族群母语的传播权及维护台湾其他语言族群文化的必要性。国民党政府成立的台视、中视、华视的传播语言都是中华民国国语。国民党政府在台推行的语言传播政策皆是基于语言歧视主义,刻意剥夺本土语言的教育和生存空间[5]。
- 1946年台湾行政长官陈仪指示加强推广官方订定的中华民国国语(即官话,或称为华语、普通话),后于该年4月2日成立“台湾省国语推行委员会”,也在各县市设立“国语推行所”(共12处),各置国语推行委员3到7人[10]:484、633。最初的国语政策,在于推行国语和禁止日语,尚未禁止使用本地方言。虽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魏建功提倡以保存母语(魏所指的对象是台湾话,或称为台语、闽南话)的方式,推行国语,但这样的政策并未落实,仅停留在试验性质。[11][12]
- 1947年,国语推行所撤销,改由县市政府统辖国语推行员[10]:484。
- 1948年,台湾省政府公布〈台湾省各县市国语推行委员会组织规程〉,在各县市设立国语推行委员会[10]:484。同年10月25日,《国语日报》创刊[10]:484。
- 1951年颁令各级学校凡举行各种集会口头报告,必须使用国语。[13]
- 1953年台湾省教育厅和新闻处以推行国语为由,禁止电影院设置台语通译。省议员吕世明等人曾在省议会里以缺乏通译,观众无法了解剧情而请求解禁,但省府不同意。[6]
- 1953年,查禁方言歌曲(瑞成书局出版方言唱本九十二首)。隔年查禁竹林书局印行之方言唱本。[13]台语歌曲在日后几乎销声匿迹,哼唱台语歌谣成了下里巴人的代名词,被社会以次等公民对待。从那时开始,政府灌输老师、学生:第一等人要唱英文歌、第二等人要唱国语流行歌;只有不入流的第三等人才会唱台语歌,并在学校被师长及同学认定为“没水准”。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讲台语成为一种羞耻,连交女朋友都成为几乎不可能的任务。许多台语歌手和台语歌谣的词曲创作家只能转行谋生。台湾本土歌谣遭受重创。但即便如此,人们对于台湾本土歌谣的需求从未消失。很多已经改行的本土音乐人为日本歌曲填上台语歌词,进一步促进了翻唱歌曲的普及,而这样的风潮持续了好几十年[14]。
- 1956年台湾省政府函知各中等学校,学生多用方言,不用国语,应注意纠正。开始全面推行“说国语运动”,规定各机关、学校及公共场所一律使用国语,并开始提出“语言不统一,影响民族团结,说国语才是爱国”等口号,严格禁止日语,并压抑台湾本地语言(台语、客语、原住民族语等语言)的流传使用。[13][8][14]
- 1957年限制《教会公报》使用台语白话字。
- 1959年,教育部规定电影院放映国语片时不准加用台语通译,违者将予纠正或勒令停业[6]。同年台湾省政府为精简机构,将台湾省国语推行委员会改置于台湾省教育厅之下,定名为“台湾省教育厅国语推行委员会”,并缩小编制,工作范围也缩小[10]:484。
- 1959年起,停止申设民营电台。
- 1963年行政院规定“播音语言应以国语为主”。教育部颁定〈广播及电视无线电台节目辅导准则〉,第三条规定“广播电视台对于国内的播音语言,以国语为主,方言节目不超过百分之五十。”[6]
- 1963年颁布《台湾省公私立中小学加强推行国语注意事项》,其中规定播音器禁止播放方言和日语节目,并要求非外语科目的各科教学一律使用国语讲解。[15]
- 1964年机关学校办公时间,必须使用国语。
- 1966年,省政府通令各县市政府各级学校加强推行国语计划,规定各级学校师生必须随时随地使用国语;学生违犯者依奖惩办法处理。禁止电影院播放方言、外语。严加劝导街头宣传勿用方言、外语。各级运动会禁止使用方言报告。严加劝导电影院勿以方言翻译。[16]学生在学校讲方言有可能会被老师处罚,根据访谈,在1966年就出现过““挂狗牌并绕行操场一圈”的处罚。[17][18]在政府压抑说方言的政策下,校内会组纠察队,要求学生互相监视,一旦学生被抓到偷说台语除了会被罚款一元新台币、还要接受“挂狗牌”到操场跳青蛙跳、罚站、打手心等体罚示众。在那个年代,一碗阳春面的售价大约二元新台币,顶着六月大太阳在田里拔一箩筐的花生八元,一元对一个小学生来说很大。当时的国民政府还规定各公家机关包含公营事业,只能以国语来沟通,违者同样罚款一元并挂狗牌示众。[2][9][14]
- 1970年,四川省立委王纯碧在立法院教育委员会提醒来自天津市的教育部文化局局长王洪钧:“长此下去,势必导致国语消沈,方言猖獗。倘为企图分化民族、割裂国土的政治野心家,利用语言的隔阂、阴谋不轨,则二二八事件又将重演,后果不堪设想,大可动摇国本,小则可逼远地人无路可走而跳海。”山东省立委杨宝琳则献策:“在推行国语、淘汰方言方面,政府应对电视事业作有计划的要求,譬如今年国语发音节目占百分之六十,明年则提高至百分之七十,后年为百分之八十,最后则完全淘汰方言。”[6]
- 1972年,教育部文化局电视公函通知三台,并分送文工会、司法行政部与警总:台语节目每天每台不得超过一小时,且必须分二次播出,午后及晚间各播一次。晚间六点半到九点半这三小时内,台语节目限由一台播映。三台每天播唱台语歌曲不得超过两首。[6][19]
- 1973年(民国62年)核定台湾省各县市“国语推行指导委员会组织章程”,教育部公布“国语推行办法”。[13]
- 1973年,电视节目由教育部文化局改归行政院新闻局管理后,行政院新闻局将三台黄金时间轮播的台语连续剧,再紧缩为不准在晚间七点半后播出;甚至在国语节目中出现一句台语,也会被“纠正”。[6]
- 1975年,大连市立委穆超说:“方言有音没有字,不能登大雅之堂。...讲国语,用国语写很好的文字,是做一个中国人的基本条件。...台湾同胞讲闽南语,以整个中国大陆人口相较,数字很小,同时闽南语也是落后方言的一种,不必惋惜。”河北省立委吴延环坚持“自一九八六年元旦起,广播电视节目不得以方言播出。”“广播电视法”,规定“播音语言应以国语为主,方言应逐年减少”,实际上是要禁制消灭台语等本土语言。[5][6][19]
- 1977年,行政院新闻局明定:“电台对国内广播应用国语播音之比率,广播电台不得少于55%;电视电台不得少于70%。使用方言播音应逐年减少,其所占比率,由新闻局视实际需要检讨订定。”[19]
- 宋楚瑜于1979年至1987年担任行政院新闻局局长及中国国民党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时,进一步禁限台语歌及台语节目。1980年,他在立法院明确表示“今后各电视台台语节目将逐渐减少,到全部以国语播出为止。”在他任内,台语节目是最少的(在有限的台语节目时间里还包括政令宣导节目)。[6][7]
- 1987年8月,台湾省政府通令全省各国中、国小,要求不得再以体罚、罚钱、挂狗牌等不当手段处罚在校园内说方言的学生。[16]
- 1993年3月,内政部长与教育部长在立法院答询时表示在继续进行国家语文教育的同时,也会重视各族群文化特色,落实母语教育[20]:173。
中华民国政府过去在台湾强推,甚或用激烈政策推行国语(如《广电法》第20条限制电台使用地方语言比例),并使之成为台湾人的生活语言。国语政策已使绝大部分台湾人掌握国语(约90%),外省人第二代后更是全用国语。根据语言学家洪惟仁等人于主要台铁车站的调查,除了部分小型车站以外,国语的使用量大于40%,台北、桃园等北台湾大站甚至超过60%,且认为国语有向其他地方语言(相对于国语的中、下层语言)扩张的趋势。[21]
台湾虽然在解严后废除国语政策、改行推广本土语言(台语、客语、原住民语言等),但是国语取代母语的趋势仍然无法停止;许多年轻人的母语变成国语[21],许多二战前后出生的中老年人母语非国语、但对儿童使用国语沟通,尤其以客家、原住民的年轻世代中更加明显,而原本做为台湾汉人主流语言的台湾话亦面临大量年轻人不通晓、或长期被污名化,而濒危。除了与长辈沟通,现代台湾社会缺乏台语、客语与原住民语的使用环境,大多数人以国语、外语为第一、二的沟通语言,升学压力让学生家长过于功利不愿意把精力花在母语上、主流社会仍受国语、国文用字习惯影响,而使传统母语、俗语文加速式微。有鉴台湾人母语能力一代一代地变差,近十多年来,本土社团不断推行母语,许多台湾母语也有相关的考试、认证和政策(如客语认证、闽南语认证)。然而,仍有学者预估,连各本土语言中最强势的台语,也恐于21世纪消失。[22]
1970年布袋戏《云州大儒侠》收视率曾将近100%,节目本身的影响力非常大。国民党政府看中其影响力,要求节目加入“中国强”的角色,力推其中国化、去台湾化政策,最后新闻局更以“妨害农工正常作息”,在第583集后强制停播这个台语节目[8]。新闻局逐步减少台语节目时数,最终让电视的所有节目都以国语播出,同时查禁台湾方言的歌曲[8]。
解严后,有鉴于台语媒体的缺乏,本土派人士推动成立公共性质的台语电视台,最终促成公视台语台于2019年开台。
罗肇锦曾在他1988年所著的《客语语法》说道:“阿公讲话孙子听唔识,孙子讲话阿公鸭听雷,子孙三代,强强变到别种人,这款危机,继续下去,客家只有消灭一条路。”[23]
在党外人士的努力之下,台湾变得逐步开放。1988年12月28日,部分客家裔人士发起“还我客家话运动”运动,争取客家话的语言权[5]。还我客语的三大诉求为:全面开放客语电视节目、修改广电法廿条对方言之限制条款为保障条款、建立多元开放的语言政策[5]。
客家母语促进会播放公益广告,呼吁大众‘票投给支持语言平等/多元母语教育的候选人;在幼稚园小学国中,正课必修母语三堂。’[5]
陈水扁政府上任后,采纳客家母语促进会的多项诉求,客家委员会研拟语言公平法,客家电视台也正式开台。[5]
建立多元开放的语言政策,最终成了解严后台湾政府的语言政策基本原则[5]。
2000年,民主进步党赢得总统大选,台湾本土政党首次执政。陈水扁政府于2001年由教育部搜集国外相关资料,整合《原住民族语言发展法》、《语言公平法》及中央研究院语言学研究所草拟之《语言文字基本法》等三草案,重新拟订《语言平等法》草案,并寻求立法通过,但至2008年均因泛绿政党席次未于国会(立法院)过半而受阻。
2016年,民主进步党再次执政,已于国会过半之泛绿政党与蔡英文政府执政下的文化部再度推动本土语言保护政策。2018年12月25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国家语言发展法》全文17条[24],并于2019年1月9日经总统令公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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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惟仁, 台灣的語言政策何去何從, 淡江大学, 2002 [2014-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7)(论文发表于各国语言政策学术研讨会――多元文化与族群平等)
罗肇锦1988 《客语语法》,台北:台湾学生书局,修订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