刖刑
削去人的膝盖骨或割掉人的脚的刑罚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相传为和氏璧发现者卞和为了证实和氏璧受两次刖刑,双脚皆被砍去,齐国著名军师孙伯灵被庞涓陷害而受刑,成为大众所知的“孙膑”。
1963年出土于陕西省扶风县齐家村西周铜器窖藏的它盘为受过刖刑的人物形象提供了实物佐证。
外部链接
[编]
![]() | 这是一篇关于犯罪学、刑罚、罪案与罪犯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相传为和氏璧发现者卞和为了证实和氏璧受两次刖刑,双脚皆被砍去,齐国著名军师孙伯灵被庞涓陷害而受刑,成为大众所知的“孙膑”。
1963年出土于陕西省扶风县齐家村西周铜器窖藏的它盘为受过刖刑的人物形象提供了实物佐证。
[编]
![]() | 这是一篇关于犯罪学、刑罚、罪案与罪犯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