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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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力(英语:Creativity;德语:Kreativität),或称创造性、才思等,是创造新事物或原创事物从而有用或可用的能力。[1][2] 此外,对于创造力的详细特征以及如何创造,有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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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说,创造力这个词主要描述了一个人的创造性或创造的能力。然而,错误的是普遍的观念,即创造力只与视觉艺术和表演艺术领域的职业或活动有关。[3]
卓越的创造力是天才级别的杰出(主要是客观的)创造力。日常创造力是(主要是主观的)创造力,可以在大多数人所做的许多工作中观察到,例如重新设计花园或在烹饪时即兴创作。[4][5] 日常创造力和非凡创造力之间有许多过渡。两者都在才能、知识、能力、内在动机、个性特征和支持性环境条件的相互作用中发展。[6][7][8]
其他学说区分解决给定任务所需的解决问题的创造力,以及用于探索未来可能性的创造性创造力。 Georg Winkelhofer 将这两种形式称为“规范性”和“探索性”创造力。[9]
研究指出,除了认知弹性外,创造力也很大程度地仰赖努力不懈的坚持。[10]人们常低估努力不懈在创造力方面的重要性,但研究一再指出,努力不懈地不断重复学习跟训练基本知识与技巧,才是真正能建构创造力的基础;也就是说,类似背诵式学习的那种大量且不断重复练习基本功的作法,才能真的在最终逐渐地建构创造力。[11][12][10]一项对十名古典作曲家的研究显示,最能预测一个作曲家能产出高品质创作的指标,是这名作曲家创作了多少首歌曲;[13]研究也一再指出说持续的认知过程策略,也就是努力不懈地深入探索一类想法的做法,是预测创造表现的主要指标之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