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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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识,佛教术语,识的分类法之一,为六种感官认知的功能,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及意识六者的合称,六识的集合称为六识身,形成六识界。六识与六根、六尘,合称为十八界。
若单立意识,则余者称五识。瑜伽行唯识学派则加上末那识与阿赖耶识,称为八识。
概论
《杂阿含经》将识蕴分为六者,即六识[1]。部派佛教,如说一切有部等,多以六识立说[2]。
大乘经典中,如《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只列出六识[3][4]。
龙树在《大智度论》中曾提出,佛说六识,意识所缘的诸法都是生灭法,如果存在“我法”的话,应该有第七识去识别它,但是没有第七识存在,因此无我[5]。清辨等中观论师只立六识[6]。现代佛教研究者,如印顺等人,认为八识学说为大乘佛教后期才被提出[7]。
分类
在十八界中,分为根、尘、识三组,其中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者,合称六识。
有些佛教部派认为意没有实体,不立为根,去除意根,将其余眼、耳、鼻、舌、身五者,合称五根。与五根相对,则去除意识后,称为五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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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杂阿含经》卷3〈60经〉:“云何识受阴?谓六识身。何等为六?谓眼识身,乃至意识身,是名识受阴。”
- 《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11:“云何识界,谓六识身。即眼识乃至意识,是名识界。”
- 《大智度论》卷12:“问曰:云何我不可得?答曰:如上我闻一时中已说,今当更说。佛说六识:眼识及眼识相应法,共缘色,不缘屋舍、城郭种种诸名。耳、鼻、舌、身识,亦如是。意识及意识相应法,知眼、知色、知眼识,乃至知意、知法、知意识。是识所缘法,皆空无我。生灭故,不自在故。无为法中亦不计我,苦乐不受故。是中若彊有我法,应当有第七识识我;而今不尔,以是故知无我。”
- 印顺 《佛法概论》:“佛教后期,发展为七识说,八识说,九识说。佛的区别识类,本以六根为主要根据,唯有眼等六根,那里会有七识、八识?大乘学者所说的第七识、第八识,都不过是意识的细分。”p.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