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军军阶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国军陆海空军的阶级,军士官分别在其官阶前冠以其所属军种,陆军及海军校、尉、士官在军种后需再加官科,例如:陆军一级上将、海军财务上校、空军中尉、陆军装甲兵上士等[1]。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国军陆续取消了准尉、特级上将及增设士官长等级,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中华民国国军陆海空军的阶级,军士官分别在其官阶前冠以其所属军种,陆军及海军校、尉、士官在军种后需再加官科,例如:陆军一级上将、海军财务上校、空军中尉、陆军装甲兵上士等[1]。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国军陆续取消了准尉、特级上将及增设士官长等级,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