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票
普選和直接民主的體現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一人一票(英语:One man, one vote;或者:one person, one vote),是政治平等主义者所推崇的一种选举原则,历史上这种选举制度的实现形式包括普遍选举、比例代表制、多数制等,而与一人一票不相符的情况包括不公平分配、杰利蝾螈等。 英国工会成员乔治·豪厄尔(英语:George Howell)在1880年的政治手册中最早提出“一人一票(one man, one vote)”的口号。[1]20世纪去殖民化时期,一人一票的口号在各个寻求独立的发展中国家里被广泛传播、使用。其中,该口号被使用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80年代南非的反种族隔离运动,这个运动以期终结少数白人对整个国家的管控。[2][3][4]
在美国,一人一票原则在1960年代厄尔·沃伦(Earl Warren)执掌美国最高法院时被确立,沃伦法院通过一系列里程碑式判决逐渐确立了美国的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制度。[5][6][7][8]在1964年的“韦斯伯里诉桑德斯案(英语:Wesberry v. Sanders)”中,沃伦法院裁定美国国会中众议院的议席数量必须按照各选区人口比例来确定;同年,在“雷诺兹诉西姆斯案(英语:Reynolds v. Sims)”中,依据美国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以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为首的最高法院多数意见(8-1)裁定,全美各州立法机构(州议会(英语:State legislature (United States)))必须按照州内各选区人口比例来划分议席数量,并应当按照最新人口普查数据定期进行调整。[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