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马新贻(1821年11月3日—1870年8月23日),字谷山,号燕门,又号铁舫[1],室名尚卿居[2],回族,山东省曹州府菏泽县人。清朝政治人物,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举丁未科进士入仕。属安徽知县。历升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等,官至两江总督。同治九年(1870年)在总督任内遇刺身亡。谥端愍。
马新贻 | |
---|---|
大清两江总督南洋通商大臣赠太子太保 | |
籍贯 | 山东省曹州府菏泽县 |
族裔 | 回族 |
字号 | 字谷山,号燕门、铁舫 |
谥号 | 端愍 |
出生 | 大清道光元年十月初九日辰时 即 1821年11月3日 山东省菏泽县 |
逝世 | 大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巳时遇刺,延至二十七日未时逝 即 1870年8月23日 (48岁) 江苏省江宁府两江总督署衙门 |
出身 | |
经历 | |
|
马新贻出身穆斯林。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中式丙午科举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中式丁未科第三甲第六名进士。分安徽即用知县。咸丰元年(1851年)补安徽建平县知县。咸丰五年(1855年),记名知州,署理安徽合肥县知县。
咸丰六年(1856年),升授安徽安庆府知府。咸丰七年(1857年),改庐州府知府,记名以道员用。赐花翎。咸丰八年(1858年),记名道员,署安徽按察使。革职留任[3]。咸丰九年(1859年)任安徽庐凤颍道,再署安徽按察使,寻实授安徽按察使。丁母忧,安徽巡抚翁同书奏请留署。咸丰十年(1860年),经钦差大臣袁甲三奏请复官。次年在钦差大臣袁甲三军营差遣。
同治元年(1862年)加按察使衔,五月署安徽布政使,在钦差大臣袁甲三军营差遣。同治二年(1863年)三月十八日授安徽按察使,在钦差大臣袁甲三军营差遣,九月八日授安徽布政使。
同治三年(1864年)九月四日升浙江巡抚。同治六年十二月十八日(1868年1月12日)升闽浙总督。同治七年(1868年)调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马新贻赴总督衙门西侧偏箭道校阅清军射箭训练,才步行返回到衙门门口,刺客张汶祥突然现身,伪装陈报书状,随即抽刀袭击,马新贻被刺入肋旁,重伤,至次日不治。
江宁将军魁玉奏报,两宫太后震悼。慈禧命魁玉署理两江总督,严格审讯张汶祥,但其供词反复。给事中王书瑞奏请根究幕后主使,慈禧命马新贻同榜进士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张之万等审后以供词上呈:“汶祥尝从粤匪,复通海盗。新贻抚浙江,捕杀南田海盗,其党多被戮,妻为人所略。新贻阅兵至宁波,呈诉不准,以是挟仇,无他人指使。请以大逆定罪。”又命刑部尚书郑敦谨驰往南京会同新任总督曾国藩覆讯,但仍如原本结果定谳,张汶祥处以凌迟极刑,并戮杀其子,得到慈禧同意。诏加恩以阵亡例赐恤、赠太子太保。同治十年(1871年)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端愍[4]。于江宁、安庆、杭州、海塘建专祠。
遇刺一事一直是历史悬案。有关张文祥刺杀马新贻的原因却始终不明,使得马新贻被刺一案被列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马新贻在讨伐太平军时身陷围阵中,为了诈和,与太平军首领张汶祥义结金兰,立誓以大清政府官员的身份,为太平军做卧底,始得历劫归去。后来马新贻背信弃约,反而以行走太平军营之便,诱剿太平军,终至张汶祥这支军团迅速覆亡,张汶祥认为马新贻背信忘义,便起刺杀马新贻之举。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