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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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是根据香港法例第549章《中医药条例》于1999年9月13日成立的香港法定组织,负责实施各项中医中药的规管措施。其目标是规管中医药以保障香港公众健康和消费者权益,及透过业界实践自我规管确保香港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水平 。

事实速览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 法定机构概要 ...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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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1999年9月13日
类型公营机构
管辖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
驻地 香港香港岛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2楼2201室
首长
  • 主席:胡梁子慧
  • 当然成员:卫生署署长
联系部门卫生署
授权法源
  • 第549章《中医药条例》
网站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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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85年,香港出现中药事故,香港政府开始关注中医药监管问题。1989年8月,成立了“中医药工作小组”。根据工作小组的建议,香港政府在1995年4月成立了“香港中医药发展筹备委员会”。

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内有“发展中西医药”一词,中医药业界眼看1997年后中医药监管将是无可能再以中国固有传统习俗豁免监管,故积极参与政府筹备委员会。

筹备委员会成员由香港政府委任,主席为时任香港浸会大学校长谢志伟博士出任,其他委员多为各大中医社团推荐,由政府委任的。基于历史背景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首任主席是谢志伟博士,委员大部分也是由筹委会转任,并依法例加入其他业外人士。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的第一届与第二届主席是浸大校长谢志伟,第三届与第四届主席是范佐浩先生。

组织结构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成员19人,包括

  • 1名 主席;
  • 5名 中医师;
  • 5名 来自中药业的人士;
  • 2名 来自香港的教育或科研机构的人士(一直是各大学任教/科研中医药的教授);
  • 3名 业外人士;
  • 2名 公职人员;

及卫生署署长 (当然成员)。

中医组:

  • 注册事务小组;
  • 考试小组;
  • 纪律小组;
  • 中医学位课程评审小组;
  • 道德事务小组;
  • 健康事务小组。

中药组:

  • 中药管理小组;
  • 中药业管理小组;
  • 中药业监管小组。

相关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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