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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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大院

单位大院,在口语儿化为“大院儿”[1],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起30年间,按工作单位建设的[2]单位内的人在大院内办公、住居、生活,是当时城市最基层的社会管理与组织形式。[3][2]单位内的人可以在大院内满足一天生活所需,“除了火葬场大院里什么都有”。[2]是由围合的中国传统城市建筑,传统以血缘宗族维系;而单位大院则以工作单位内的政治经济人事关系维系。[2]单位大院是建筑学里研究建筑空间中国社会史的常见研究对象。[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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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的物资大院(原物资部家属院),院内设有中古友谊小学低年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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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烈士公园旁的中共湖南省委大院

单位大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下计划经济的30年间达到高峰,至改革开放时中国转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于政企分家政事分家住宅分配制度,单位大院亦转型。[11]

按单位

部委大院

部队大院(军区大院)

中国军区在各城市的部队大院是该市人民的重要城市记忆地标,例如西藏军区大院

医院大院

铁路大院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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