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兰杂种(德语:Rheinlandbastard),是威玛共和国和纳粹德国的一个贬义词,用来形容黑人和德国人的混血儿。他们出现是因法国的黑人驻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驻扎在莱茵河,根据纳粹的种族理论,这些孩子被认为逊色于雅利安人种,并被强制绝育。
另一部分是德国在西南非(纳米比亚)来自德皇在非洲和美拉尼西亚的殖民地的德国定居者和传教士的孩子,他们与当地妇女结婚并与他们结婚生子。随着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失去殖民地,其中一些殖民者带着他们的“混血”家庭回到了德国。
历史
莱茵兰杂种这术语可以追溯到1919年,协约国部队占领了莱茵兰[1],产生了一些父系是黑人的非婚生子女,人口大概六百至八百人[2]。
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描述了黑人在欧洲心脏莱茵河污染白色人种的血液[3]。他认为犹太人要为黑人进入莱茵兰负责,从而降低了白色人种文化和政治水平,使犹太人最终可能占主导地位[4]。
尽管混血儿人数很少,但纳粹决定对莱茵兰杂种采取特殊措施。1935年纽伦堡法案通过后,异族通婚被禁止。一个特别的“第3号委员会”专门处理莱茵兰“杂种”的问题,最终,纳粹决定根据1933年关于“预防”遗传性疾病的法律对混血儿进行绝育。
大约800名“混血”儿童被逮捕和绝育。然而,该计划仅在莱茵兰进行,其他“混合”德非血统的德国人不受其影响。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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