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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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节,又称花神节,或称作百花生日,是中国传统的节日。其时间在各朝代地区不同,中国早期以农历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为花朝节。清代以后则一般北方以二月十五为花朝,而南方则以二月十二日为花朝节,与南北气候不同有关。西南原住民族则以二月初二为花朝节。花朝节的风俗各地也有所不同,有种花、赏花等。

历史

花朝节具体的形成年份不明、其起源亦有泛灵论产生的植物崇拜思想、踏春游赏风俗等多种说法,[1]但“花朝”一词在南北朝时代的文学作品中即有出现,原意为百花盛开的早晨,用以代指美好的时光与事物[2]

花朝月夜动春心
谁忍相思不相见
梁元帝(508年—554年)[3]

唐代以来,随着花卉业的进一步发展,赏花风俗开始盛行,但直到宋朝才开始形成节日,其时间因各种花的花期而异,并未成为固定的节日,南宋末年,“花朝”一词开始大量出现于诗文中,吴自牧《梦粱录》、[4]孟元老《东京梦华录[5]等笔记中均有提及花朝节及其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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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溪湿地公园内举行花朝节

至元朝时期,花朝节也被称为“踏青节”,在史书及地方志中也多被提及,明代更成为国定假日,[6]还增加了祭祀花神等文化习俗,各地也开始兴建花神庙,并有花农、花匠前来祭祀,以求百花盛开、花市兴隆,花神与花朝节开始出现交集。[2]马中锡《宣府志》亦载:“花朝节,城中妇女剪彩为花,插之鬓髻,以为应节。”在此节日期间,人们结伴踏青,姑娘们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称为“赏红”或"护花"。但在清朝以降,因小冰期带来的气温降低以及国内的政治动乱,花朝节的风俗逐渐衰落,[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花朝节更因为被视为封建迷信行为而遭到禁止,趋于消亡。[8][2]进入21世纪后,花朝节则随着汉服运动等社会文化运动的兴起而受到重视,在中国大陆都市的汉族青年中开始再度流行。[9]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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