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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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证是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日军和各日伪政权向居民发放的身份证明文件的统称[1]:108和俗称[2]。
1937年7月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区逐步扩大,日军及日伪政权为打击抗日活动,甄别平民与抗日分子,发放此类身份证明文件。依据传统的保甲制度和户籍进行管理[1]:109。实际办理过程中,居民办证费用可能超过官方规定[2],勒索现象普遍。制发良民证是日伪政权盘剥民众、获取收入的重要来源[1]:113—114。
证件名称除良民证外,有县民证、乡民证、市民证、居住证、安居证、户籍证、身份证明书、身份证、通行证、旅行证明书、返乡证、特别通行证、渔民证、鉴札、物资出入证等。日后,多数地区将县民证、乡民证改称为良民证。亦或以良民证更名为身份证、居住证。良民证材质一般分布质和纸质。白色布质良民证因易于保存且显眼,在日军占领区较为常见。日伪政权发放的良民证多是格式化纸制动证件。以中文、日文,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当地文字书写。制证日期既标注中华民国纪年,也标注日本昭和年号[1]:10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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