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

中華民國監察院轄下職掌人權系統性侵害調查、政策檢討事務的二級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中华民国监察院所属机关之一,依《监察院组织法》、《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设置,职掌侵害人权或歧视事件之调查、针对国家人权政策之研究检讨与建议等事项。

事实速览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 机构概要 ...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
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Control Yuan英语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会徽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2020年8月1日 (2020-08-01)
前身机构
  • 监察院人权保障委员会
类型中央二级监察机关
管辖范围中华民国
驻地 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一段2号
首长
  • 主任委员
    院长兼任):陈菊
  • 副主任委员:王幼玲
  • 执行秘书:邹筱涵
  • 副执行秘书:邱秀兰
任命者当然委员: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
委员:监察院院长
任期当然委员6年、委员1年
上级部门监察院
内部单位3组
授权法源
网站nhrc.cy.gov.tw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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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中华民国109年8月1日,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监察院院长陈菊总统府资政张博雅出席国家人权委员会揭牌典礼,宣告监察院的国家人权委员会正式开始运作[1]

组织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置委员10人,其中8人为当然委员,由监察院院长及符合监察院组织法第3条之1第1项第7款资格之监察委员(即具人权背景者)出任,其余2人则由院长于当然委员外之监察委员遴派;主任委员依法由监察院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则由委员互推。

任期

当然委员之任期与监察委员相同,其余委员之任期则为一年且不得连任。

现任委员

  • 陈菊(主任委员暨当然委员)
  • 王幼玲(副主任委员、当然委员)
  • 高涌诚(当然委员)
  • 王荣璋(当然委员)
  • 田秋堇(当然委员)
  • 纪惠容(当然委员)
  • 叶大华(当然委员)
  • 鸿义章(当然委员)
  • 林文程(遴派委员 2024.08.01–2025.07.31)
  • 叶宜津(遴派委员 2024.08.01–2025.07.31)

人权咨询顾问

依《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第4项,得聘人权咨询顾问若干人,又依《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咨询顾问遴聘办法》,前揭顾问聘期2年,并得应国家人权委员会邀请参与该会人权促进与保障业务或列席该会会议。

现有顾问如下:

内部单位

  • 研究企划组
  • 访查作业组
  • 教育交流组

[2]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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