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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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发展办公室(葡萄牙语:Gabinete para o Desenvolvimento de Infra-estruturas,GDI)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于2000年5月22日成立并由运输工务司监督。负责促进及协调一切澳门特别行政区建设体系的保养、现代化及发展方面的活动。
2022年4月1日,本办公室将撤销,在基础上与原有的土地工务运输局公共建筑厅及基础建设厅的职责及权限下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共建设局。[1]
组织法例
- 第68/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2000年5月2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建设发展办公室。
- 第147/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2015年6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延长建设发展办公室的预计存续期。
职责
- 研究、协调及执行港珠澳大桥澳门着陆点配套设施的兴建计划,包括其接驳通道及其他辅助补充性质的基建设施;
- 向参与港珠澳大桥相关协调小组的澳方代表提供技术及行政支援;
- 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实际需要,参与由特区政府指定,在粤澳合作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发展计划;
- 研究、协调及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各项大型基建设施的发展计划;
- 执行与公共工程承揽、取得财货及劳务的判给,准备合同,协调监督工作及测试基础建设相关的工作;
- 推动直接或间接参与研究、开展工程或提供劳务及财货的各部门和实体的合作;
- 推动及跟进各项陆上、海港及空港口岸基础建设计划的执行及现代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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