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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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侯(1766年—1844年)字向邦,号石潭,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堡吉上社人,是知名的台湾清治时期商人,林本源家族始祖。[1]
生平
林平侯1782年前来台湾探望在台北新庄定居,业为教席的父亲林应寅。林平侯先受雇于米商郑谷家,后自经纪米盐生意。1787年,林爽文事件引发通货膨胀,导致米盐涨价,获得银钱叵算,成为商业钜子。后父林应寅回漳州终老,而林平侯继续留台。
之后,以数十万两银捐得新竹县县丞(辖台湾北部)。1806年之后,又以捐官方式捐得同知,并分发广西。历任浔洲、桂林,后因政绩颇佳,升任南宁与柳州知府。[1]
1818年告老还乡回到台湾,依然钜富,因兴直堡(今新北市新庄区)泉州人兵声猛烈,举家迁居大科崁(今桃园市大溪区)。
1844年去世前,曾将财产分为“饮”、“水”、“本”、“思”、“源”五商记分给后代;分得“本”、“源”两商记的两子林国华与林国芳将商号合并并冠以姓氏,即为林本源家族,由于林本源家族迁往板桥,又称“板桥林家”。[1]
家族
子五人:长子国栋早逝,依次国仁、国华、国英、国芳。国仁、国英皆是暝蛉子(相当于现代“收养”之义),而国华、国芳比较闻名。[1]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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