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志麦特改革政治、軍事、財政、文化、教育等等層面,試圖將該國原有伊斯蘭體系轉至西方體系:這是坦志麥特改革的開始。此後,在坦志麥特改革下,鄂圖曼帝國建立了中央集權官僚機構與現代化軍隊,並不斷朝西方國家轉型。期間,該改革受到了1848年革命影響,在克里米亞戰爭後頒布了繼承了不少西方政策的改革法令(日语:改革勅
大勳位菊花章頸飾勅令第1号创制,后于2003年根据平成15年内閣府令第54号改制。勋章本体由22K金打造,与纯银制的副章合计491.5克,制作成本高昂。 日本天皇原本在授勋典礼与新年祝贺仪式上会佩戴大勋位菊花章頸飾、大勋位菊花大綬章、桐花大綬章正副章、瑞宝大綬章副章,因此衣装相当沉重。2003年勋制改革
小學校令1890年修訂並頒布此次勅令,並隨著其實施廢除第一次小学校令。這是第二次小学校令; 《小学校令(明治三十三年八月二十日勅令第三百四十四)》- 1900年修訂並頒布的第二次小学校令修正案,是第三次小学校令。 1941年,小学校令更改標題至「国民学校令」(昭和十六年三月一日勅令第一百四十八號),所有條款被修訂。
令外官令外官,并持续增加。在大宝律令颁布后,设立了参议、造平城京使、按察使、中纳言等令外官。另外,为了培养具儒家知识的政府官员,在大學寮内设立了文章博士(日语:文章博士)和明法博士,也是令外官。淳仁、孝谦天皇时代,又设立了大量的令外官,包括:造宮省(日语:造宮省)、勅旨省(日语:勅旨省)、内豎省(日语:内豎省)、法王宮職等。
宗教法人法勅令廢止「宗教團體法」,宗教團體由從來的「認可制」(許可制)改為「屆出制」(報備制),宗教法人可自由設立、規則變更、解散等的「宗教法人令」在即日施行。 1951年4月3日,取代「宗教法人令」的「宗教法人法」在同日公布,即日施行。 第二編 戰後の教育改革と新教育制度の発展 第三章 学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