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上帝教是清朝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6月,著名宗教家洪秀全在广东广州府花县莲花塘(今广州市花都区)所开创的宗教,是在基督教影响下形成的的民间宗教[1],并且演变为政教合一的太平天国。与认可一神论的基督教不同,拜上帝教在某程度上是多神论宗教,拜上帝教的崇信对象是包括天父耶火华、天兄耶苏、天妈及天嫂等等在内的众神,洪秀全不同意基督教所解释的关于的“三位一体”的教义,不认为耶苏本身就是皇上帝爷火华,其认为耶苏是皇上帝的长子,而自己是皇上帝的次子,杨秀清则被洪秀全认定为皇上帝的第三子,被皇上帝任命为“圣神风”并以“劝慰师”相称;基督教认为上帝是个“灵”,是无形无体的,而拜上帝教认为皇上帝是有形有体的[2]。
创立
洪秀全是广东省花县的客家人,曾从传教士手中接过宣传基督教的小册子。其中有佛山基督徒梁发所编的《劝世良言》一书。洪秀全声称自己是天父的次子以及耶稣的弟弟,四处传教,招立信徒。终于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6月洪秀全在广东广州府花县莲花塘(今广州市花都区)吸收了第一个拜上帝教会教徒李敬芳,随后少年时代的同学冯云山与族弟洪仁玕参加。洪秀全打造了一把斩妖剑,并作诗称“天父天兄太平时,保汝处处有饭吃。耕田首先在根苗,杀尽鞑子阎罗妖。”[3]又作 “手握乾坤杀伐权,斩邪留正解民悬。手持三尺定山河,太平一统乐如何(又作“何如”)。”[4]当时广西地瘠民贫,连年灾荒,饥民处处,冯云山潜入桂平县紫荆山一带传教,创立了“拜上帝教”[5]。其早期领导人又有后来太平天国的东王杨秀清[6]。后来,洪秀全自广东回广西,与冯云山会合,继续传播拜上帝教。公元1850年7月(道光三十年六月),“拜上帝会”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发动反清起事,后建号“太平天国”[7],参与起事的教徒约有一万人。
教义
拜上帝教崇信皇上帝爷火华,主张铲除对各种神偶的崇拜等等[8]。拜上帝教认为阎罗妖就是引诱原祖亚坦犯下原罪的魔鬼,阎罗妖一词源于佛教神话中的神灵阎罗王的名字阎魔罗阇,其形象的原型则是基督教神话中的魔王撒但的形象,拜上帝教宣称阎罗妖是古蛇所变为的蛇魔,如果人们崇拜阎罗妖、祂所化为的东海龙妖或各种神偶,死后便会在地狱被其妖徒鬼卒折磨[9]。
拜上帝教宣称道教神话中的混元老祖的名字盘古源于坦盘一词,后者源于亚坦的名字亚盘,拜上帝教认为天父耶火华有身体,它甚至对其外貌作出了详细的描述,拜上帝教也认为天父耶火华有妻子,即天母,祂有许多儿子,拜上帝教亦认为天兄耶苏有妻子,即天嫂,祂有多个子女[9]。
拜上帝教认为世上只有一位皇上帝,因而否认天父与天兄是同一个人物,故认为包括天兄在内的所有人都不可以被称为皇上帝,只有天父可以被称为皇上帝[8]。由于拜上帝教认为皇上帝就是唐虞夏商周时期居住在中原的人民所崇信的皇天上帝,因此拜上帝教认为自身只是在宣扬已经被遗忘的、祖辈对于皇皇帝天的信仰,故此拜上帝教不认为其核心教义起源于泰西[10]。
拜上帝教本以《神天圣书》[注 1]为其教义的基础,但后来由于洋教传教士以《圣经》为依据,猛烈地抨击拜上帝教的教义,因此东王杨秀清以《旧遗诏书》及《新遗诏书》的内容有错处一事为由,宣布太平天国将会将其分别改篇为《钦定旧遗诏圣书》及《钦定前遗诏圣书》,并且宣称天王洪秀全所下达的命令的地位高于被称为“约书”的《神天圣书》的地位,由此可见,拜上帝教与基督教在教义上有很多不同的观点,与其视之为基督教本地化的产物,倒不如视之为与基督教只有表面上的一些相似之处的另一个宗教[9]。
文献
拜上帝教将构成了基督教圣典《圣经》的《旧约》及《新约》分别修改为《旧遗诏圣书》及《新遗诏圣书》作为其圣典。
拜上帝教的宗教文献还有《原道救世歌》、《原道觉世训》、《原道醒世训》、《天父诗》等,号召人们信仰“皇上帝”(上帝耶和华),击灭“阎罗妖”(满族皇帝),为实现“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理想而奋斗。
参见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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