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和自治机关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壮语: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Yinzminz Cwngfuj),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和自治机关。
主要领导 | |
---|---|
主 席 | 蓝天立(壮族,区党委副书记) |
副主席 8 | 许永锞(常务,区党委常委) 卢新宁(女,区党委常委) 许显辉 廖品琥 眭国华(女,无党派) 杨维林(兼区公安厅厅长) 谭丕创 胡 帆(兼区财政厅厅长) |
秘书长 | 钟得志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人民政府 |
行政级别 | 正省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
下级机构 | |
办公厅 | 1 |
组成部门 | 23 |
直属特设机构 | 1 |
直属机构 | 12 |
部门管理机构 | 5 |
联络方式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实际地址 | 南宁市民生路2号 |
对外官网 | www |
1949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广西战役。11月22日,占领广西省省会桂林市。12月4日,占领南宁。12月14日,占领镇南关。1950年2月,在南宁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张云逸为首任主席。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从广东省划入广西。1965年10月12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1968年8月26日,经中央批准,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77年12月,重新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78年,自治区人大决定,将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定为12月11日,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全广西、右江苏维埃和红七军成立的日子相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2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能源局牌子;科学技术厅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中小企业局牌子;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乡村振兴局由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大数据发展局挂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事室挂文史研究馆牌子。)
|
……
……
……
|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