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已公布多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省共有12座。
- 第一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1991年公布,共3个):
大同市(1982年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平遥县(1986年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太原市(2011年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
- 第二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1993年公布,共4个):
新绛县(1994年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代县(1994年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祁县(1994年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浑源县。
- 第四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2014年公布,共1个):汾阳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