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大巡抚,明称巡抚宣府大同地方赞理军务,为明朝初中期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 沿革 宣德十年,设置,以管理宣府、大同府两地防御。 景泰二年,分为宣府巡抚、大同巡抚。 天顺四年,再次合并为宣大巡抚。 天顺六年,因辖区过大,再次分为宣府巡抚、大同巡抚。 参考 《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历史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