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学校令《國民學校令》 (日语:国民学校令/こくみんがっこうれい Gokumin Gakkōrei、昭和16年3月1日勅令第148号),是小学校令的全面修訂後,頒佈的修訂版敕令。國民學校令是規定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前期教育實施的国民学校的勅令。國民學校令在1941年(昭和16年)3月1日頒佈,在同年4月1日
小學校令《小学校令》(日语:小学校令/しょうがっこうれい Shōgakkōrei),是近代日本的初等教育制度的重要敕令,日本「学校令(日语:学校令)」之一。小学校令共有3次: 《小学校令(明治十九年四月十日敕令第十四號)》- 1886年制定並頒布的敕令,是第一次小学校令; 《小学校令(明治二十三年十月七日敕令第二百十五號)》-
尋常高等小學校学校令實施前的学校。是根據小學校令,由尋常小學校的教學科目和高等小學校的教學科目合併而成。隨著国民学校令的實行,尋常高等小學被改組為国民学校。 實際上,雖然尋常小學校和高等小學校所在學校本就是同一所学校。但是,尋常小學校是實施義務教育的学校;而高等小學校並非是實施義務教育的学校,因此需要收取学费。
学校學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來监督的。许多早期的美国公立学校都是单间学校,一位老师在一间教室里面教7个年级的学生。20世纪20年代起,单间学校被整理为多教室的学校,越来越多学校提供了校车运送学生。 在英國及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不一定是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系統的一部份。學校
戰時教育令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戦時教育令(1945年) 《戰時教育令》(昭和20年5月22日勅令第320號)為太平洋戰争末期昭和20年(1945年)5月22日所公布之勅令(勅令320号)。事實上這是大日本帝國教育法規的全面停止措施。 條文全文共6條。規定在戰爭期間,學生應忠於適當的職責且教職員工應主動在各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