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戒本菩薩戒本,爲大乘佛教菩薩戒之波羅提木叉,其重戒是波羅夷,輕戒是突吉羅。 菩薩戒本: 梵綱經菩薩戒本,十重(日语:十重禁戒)四十八輕戒,出自《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下卷 瑜伽菩薩戒本,四重四十三輕戒(輕戒另有四十二、四十四、四十五之分判),出自玄奘譯《瑜伽師地論》第四十卷末至第四十一卷,其他譯本如下:
菩薩戒戒通在家出家菩薩所受。七依瑜伽地持四波羅夷戒。觀此戒相多分似是出家所受。亦兼在家。八善戒經及重樓戒經等八重戒。謂聲聞四重上加瑜伽中四重。故為八。此文局為出家菩薩受。以先受五戒十戒具戒方得受菩薩戒。如四重樓閣漸次成等故也。九依梁攝論戒學云如毘奈耶瞿沙毘佛略經說。菩薩戒有十萬種差別。十依華嚴經有十十等無盡戒品。如十藏品及離世間說。」
梵網經 (大乘佛教)本經上卷風格似《華嚴經》,下卷為教示戒律的戒本,說明菩薩修道之階位及應受持之十重四十八輕戒相。 上卷為釋迦佛於第四禪天普接大眾,使歸蓮華藏世界之紫金剛光明宮中,向臺上盧舍那佛請問菩薩之行因,盧舍那佛乃對千百之釋迦廣說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等三十心及十地等四十法門。 下卷則論及菩薩戒,列舉十重禁戒(日语:十重禁戒)、四十八輕戒
瓔珞本業經十住品》等的异译,与本经不同。 經中將菩薩戒條概括為三聚凈戒,即: 攝律儀戒 攝善法戒 攝眾生戒 菩萨戒法“十不可悔戒”,是根据姚秦鸠摩罗什译《梵网经》“十重禁戒(日语:十重禁戒)”节略,也就是《梵網經》“十重四十八轻戒”中的“十重”。波罗夷爲佛教戒律中的重
禁《仪礼·士冠礼》中载:“尊于房户之间,两甒有禁。”郑玄注:“禁,承尊之器也,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 《礼记·礼器》中载有:“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此以下为尊也。”郑玄注:“棜,斯禁也。谓之棜者,无足有似於棜,或因名云耳,大夫用斯禁。士用禁,如今方案,隋(椭)长局句,高三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