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文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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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三甲进士[1][2]。次年官江西万安县知县[3],清苦爱民。升礼部祠祭司主事。隆庆元年(1567年)十一月改工科给事中[4],二年六月升户科右,三年正月升礼科左,五月升户科都给事中,四年二月擢浙江右参政。
其名望与海瑞并称,为天下清官第二。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升浙江按察使,三年三月升福建右布政使,五年正月升江西左布政使。
万历十四年(1586年)正月起为四川左布政使,十五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地方,十六年七月升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十九年三月入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四月升本部左侍郎,十二月以妄杀邀功和王子龙真伪案,被兵科给事中王德完弹劾,被革职候勘,居家不久忧郁去世[5]。
家族
曾祖刘通,递运所大使;祖父刘镕;父刘贞,母黄氏。慈侍下[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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