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敏贞,GBS,JP(英语:Eliza Lee Man-ching,1964年7月31日—),香港公务员,官至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退休前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1]。
利敏贞 Eliza Lee Man-ching GBS J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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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 | |
任期 2022年7月1日—2024年7月29日 | |
行政长官 | 李家超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丘应桦 |
前任 | 梁卓文(通讯及创意产业) 自己(工商及旅游科) |
继任 | 黄少珠 |
香港特别行政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商及旅游科) | |
任期 2018年6月12日—2022年6月30日 | |
行政长官 | 林郑月娥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邱腾华 |
前任 | 容伟雄 |
继任 | 末任 |
香港特别行政区 通讯事务总监 | |
任期 2012年4月1日—2017年8月14日 | |
行政长官 | 曾荫权 → 梁振英 → 林郑月娥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苏锦梁 → 邱腾华 |
前任 | (首设) |
继任 | 王天予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出生 | 1964年7月31日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履历
利敏贞在1988年8月加入香港政府政务职系。加入政府后,她先后在皇家香港警务处、布政司办公室、惩教署、文康广播科、运输科(后改称运输局)等决策局及部门服务,她在1999年前后出任贸易署(后改称工业贸易署)担任助理署长,负责方便营商及推广使用电子商贸相关的工作[2]。其后,她在2001年9月至2006年4月任行政署副署长。在2006年8月,利调任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家庭及妇女事务),并担任何东爵士慈善基金拨款委员会主席[3]。随着政府架构重组,利在2007年7月第三届政府上台后,出任劳工福利局副秘书长(福利),并在2008年4月晋升为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4]。
2010年5月3日,利敏贞接替黎陈芷娟出任电讯管理局总监[4]。因应《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草案》在2011年获通过[5],政府在2012年4月1日将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局长的职能合并,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作为规管广播业和电讯的单一规管机构,利留任新成立的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出任通讯事务总监[6][7][8],同时晋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9]。
担任通讯事务总监期间,利处理了具争议的香港免费电视牌照事件,并以态度强悍著称[10]。她尝指责香港电视主席王维基混淆了持牌人及监管机构的角色,并指宁可被指僵化、官僚,也不会背负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罪名[11][12]。利敏贞在2017年8月获晋升为常任秘书长。当年9月15日,通讯事务管理局职员为其在湾仔一家酒家举行惜别午宴,筵开四席。有报章指职员是“被劝说出席”。该局发言人则表示指控失实及毫无事实根据,聚会纯属私人性质,员工均是自愿参加及付费。[10]
利敏贞在2017年8月18日接替何淑儿出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创意产业),并在翌年6月12日接替容伟雄担任同局负责工商及旅游的常任秘书长[13],任内曾随局长邱腾华访问美国[14]。她在2019年4月晋升为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并续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商及旅游)一职。[15]至2022年7月1日,此职位因政府架构重组而改称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负责工商(包括对外商贸关系及促进外来投资)、支援中小型企业、推动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电讯、广播、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权益、竞争政策、电影检查、管制淫亵及不雅物品、会议及展览、邮政服务、促进贸易和葡萄酒业务,以及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制裁相关的工作。[1]
轶事
荣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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