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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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論(英語:epistemology,i/ɪˌpɪstəˈmɒlədʒi/;來自古希臘語ἐπιστήμη(epistḗmē)「知識」,和-logy),或稱知識論[1](theory of knowledge),是有關知識的哲學分支。認識論者研究知識的性質、起源和範圍、認識論的正當性、信念的合理性以及各種相關問題。認識論被認為是哲學的一個主要子領域,其他主要子領域則有倫理學、邏輯學和形而上學等。[2]
認識論研究知識的性質、起源和範圍,以及證成(英語:Justification (epistemology))、理性或信念等相關問題。認識論中的論辯大多集中在四個核心領域:[3][4][5]
- 對知識本質和信念構成知識所需條件的哲學分析,如真理和證成(英語:Justification (epistemology))(或稱理由論,認識論概念之一)
- 知識和正當信念的潛在來源,如感知、推理、記憶和證詞(testimony)
- 知識體系或被證明的信念的結構,包括是否所有被證明的信念都必須來自被證明的基礎信念,或者證明是否只需要一組連貫的信念
- 哲學懷疑論,它質疑知識的可能性,以及相關問題,如懷疑論是否對人們的普通知識主張構成威脅,是否有可能反駁懷疑論論點
在這些論辯和其他論辯中,認識論旨在回答諸如「我們知道什麼?」、「知道是什麼意思?」、「是什麼使被證明的信念被證明是正當的?」和「我們如何知道?我們知道嗎?」等。[2][3][6][7][8] 認識論專業領域提出的問題包括:「人們如何建立與知識相關問題的形式模型?(形式認識論(英語:Formal epistemology))」、「不同種類知識變化的歷史條件是什麼?(歷史認識論)「、」認識論探究的方法、目的和主題是什麼?(元認識論)」,以及 「人們是如何共同認識的?(社會認識論(英語:Social epistemology))」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