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叔叔的小屋:卑賤者的生活》(英語:Uncle Tom's Cabin; or, Life Among the Lowly[1][2]),又譯作《黑奴籲天錄》[3]、《湯姆大叔的小屋》,是美國作家哈里特·比徹·斯托(斯托夫人)於1852年發表的一部反奴隸制的小說。這部小說中關於非裔美國人與美國奴隸制度的觀點曾產生過意義深遠的影響,並在某種程度上激化了導致美國內戰的地區局部衝突[4]。
出生於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學院的一名教師,同時,她也是一位積極的廢奴主義者。全書以久經苦難的黑奴湯姆叔叔(Uncle Tom)的故事為中心,在旁及他周圍人——均為奴隸與奴隸主——的經歷。這部感傷小說深刻地描繪出奴隸制度殘酷的本質;並認為基督徒的愛可以戰勝由奴役人類同胞所帶來的種種傷害[5][6][7]。
《湯姆叔叔的小屋》這部小說是19世紀最暢銷的小說[8](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9],並被認為是刺激1850年代廢奴主義興起的一大原因[10]。在它發表的頭一年裏,在美國本土便銷售出了三十萬冊。《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影響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戰爭爆發的初期,當林肯接見斯托夫人時,曾說到:「你就是那位引發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11] 後來,這句話為眾多作家競相引用[12]。
《湯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啟發而寫作出的各種劇本,還促進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產生[13],不少的這些形象在當今都為人們所熟知。譬如慈愛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順從、堅忍並忠心於白人主人的湯姆叔叔。最近幾十年來,《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這些消極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這本書作為「重要的反奴隸制工具」的歷史作用[14]。
小說的起源
出生於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學院(Hartford Female Seminary)的一名教師,也是一名積極的廢奴主義者。1850年,美國通過了第二部《逃亡奴隸法》,將協助奴隸逃亡定為非法行為予以懲處,並限縮逃亡者與自由黑人所擁有的權利;為了回應這部法律,斯托夫人寫成了這部小說。小說的絕大部分都是在緬因州的不倫瑞克鎮完成的;斯托夫人的丈夫卡爾文·斯托(Calvin Stowe)在當地的鮑登大學(也是他的母校)任教[15]。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一部分創作靈感來自喬賽亞·亨森的自傳。亨森是一位黑人男性,他曾是奴隸主艾薩克·賴利(Isaac Riley)所擁有的一名奴隸,生活並勞作於馬里蘭州北貝塞斯達地區的3,700英畝(15平方公里)煙草種植園中[16]。1830年,亨森逃到了英屬北美上加拿大省(即今加拿大安大略省),並擺脫了奴隸身份;此後,他協助了一些逃亡奴隸抵達該地,自己也過上了自給自足的生活,並寫出了他的回憶錄。斯托夫人自己也曾明確地承認,是亨森的作品啟發了她,從而讓她寫出了《湯姆叔叔的小屋》[17]。當斯托夫人的書聞名於世後,亨森以《湯姆叔叔的回憶錄》(The Memoirs of Uncle Tom)為名再度發表了他的自傳,並在美國與歐洲得到了廣泛的傳播[16]。斯托夫人在她的小說中借用了亨森家的名稱。亨森的家在1940年代成為了一座博物館,即今日安大略省德累斯頓附近的湯姆叔叔的小屋歷史遺蹟。而亨森在奴隸時期所居住的那間小屋,至今還遺存在馬里蘭州的蒙哥馬利縣境內。
西奧多·德懷特·韋爾德與格里姆克姐妹合著的《美國奴隸制現狀》(American Slavery As It Is: Testimony of a Thousand Witnesses)一書,亦被確認為小說的部分材料來源[18]。斯托夫人也表示說,當她居住在與蓄奴的肯塔基州一河相隔的俄亥俄州辛辛那堤市時,她曾採訪過大量逃亡至該地的奴隸,而此中獲得的材料後來亦成為了其小說的基礎。在辛辛那堤市,有着一些地下鐵路秘密網絡的廢奴主義支持者,他們積極於幫助那些從南方逃亡的奴隸。
在1853年發表的《湯姆叔叔小屋題解》一書中,斯托夫人提到了寫作這部小說的大量靈感與材料來源。斯托夫人發表《題解》這部寫實作品的原因,是為了支持她對奴隸制度惡行的主張[19]。不過,後來的研究也指出,在出版《湯姆叔叔的小屋》之前,斯托夫人實際上並未閱讀過《題解》中提到的不少作品。[19]
發表與出版
《湯姆叔叔的小屋》最初發表在廢奴主義者雜誌《國家時代》(National Era)中。從1851年6月5日起,總共連載40周。由於小說的故事大受歡迎,出版商約翰·朱伊特(John Jewett)找到了斯托夫人,建議她將連載集結成書出版。雖然斯托夫人起初懷疑是否有人願意以書本的形式來閱讀《湯姆叔叔的小屋》,但她最後還是同意了這一建議。
因為深信這本書將會名聞於世,朱伊特(在當時)作出了一項不同尋常的決定——將哈馬特·比林斯雕制的6張全頁插圖印入第一版中[20]。1852年3月20日,這部小說開始以書本的形式出版,其第一版很快便被搶購一空。不久後,又印刷出版了多個版本(其中包括1853年出版的豪華版,帶有比林斯繪製的117張插圖)[21]。
在發表的頭一年裏,《湯姆叔叔的小屋》在美國本土便銷售出了三十萬冊,並最終成為了19世紀全世界最暢銷的小說(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幾乎每種主要的語言都有其譯本面世。[9] 在許多早期版本中,都帶有詹姆斯·謝爾曼牧師撰寫的序言。謝爾曼是倫敦的一位公理會牧師,以其廢奴主義觀點而聞名。
《湯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蘭的銷售也同樣十分順利。1852年5月,當倫敦第一版發行後,便銷售出了二十萬冊。[22] 在隨後的幾年間,有超過150萬冊的副本在英格蘭傳播,儘管其中的絕大部分都屬於盜版(在美國也有同樣的情況發生)[23]。
情節概要
小說開始於肯塔基州農場主亞瑟·謝爾比正面臨着將因欠債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儘管他與她的妻子埃米莉·謝爾比對待他們的奴隸十分友善,但謝爾比還是決定將幾名奴隸賣給奴隸販子來籌集他急需的資金。被賣掉的奴隸有兩名:其一為湯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兒女的中年男子;其二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僕伊麗莎的兒子。埃米莉並不喜歡這個主意,因為她曾經對其女僕許諾說,她的兒子絕對不會被賣掉;而埃米莉的兒子喬治·謝爾比也不願意讓湯姆離開,因為他把湯姆視為自己的良師益友。
當伊麗莎無意中聽到謝爾比夫婦打算將湯姆與哈里賣掉的對話後,伊麗莎決定帶着她的兒子逃跑。小說中描寫到,伊麗莎作出這一決定並非是因為受到身體上的虐待,而是出於害怕失去她唯一倖存的孩子(她曾因流產而失掉了兩個孩子)。伊麗莎在深夜裏動身出發,並給她的女主人留下了一張致歉的紙條。
當這一切發生時,湯姆叔叔被賣掉了,並被裝載上了一艘河船,沿着密西西比河順流而下。在船上時,湯姆認識並照顧了一位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當伊娃落到河裏後,是湯姆救了她。為了感謝他,伊娃的父親奧古斯丁·聖克萊爾將湯姆從奴隸販子的手裏買來,並將湯姆帶到了他在新奧爾良的家中。在這段時期裏,湯姆與伊娃變得親密無間,因為他們都深信着基督教。
在伊麗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見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喬治·哈里斯,他們決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們卻被一個名叫湯姆·洛克的奴隸獵人盯上了。最後,洛克與他的同夥誘捕了伊麗莎與她的家人,這導致喬治被迫向洛克開槍。伊莉莎擔心洛克死掉,說服了喬治,將這名奴隸獵人送到了附近的貴格會定居點以接受治療。
回到新奧爾良後,聖克萊爾與他的北方堂姐奧菲利亞因對奴隸制的不同見解而發生了爭吵。奧菲利亞反對奴隸制度,但卻對黑人持有偏見;然而,聖克萊爾則卻認為自己沒有這些偏見,即使他自己是一位奴隸主。為了向他的堂姐說明她對於黑人的觀點是錯誤的,聖克萊爾買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並請奧菲利亞去教育托普西。
在湯姆與聖克萊爾一同生活了兩年後,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場夢境中夢見了天堂,她把這場夢告訴了她身邊的人。由於伊娃的死與她的夢境,其他的人決定改變自己的生活:奧菲利亞決定拋棄自己從前對黑人的偏見,托普西則說她將努力完善自己,而聖克萊爾則承諾將給予湯姆以自由。
在聖克萊爾履行他的諾言之前,他卻因為介入一場爭鬥而被獵刀刺死。聖克萊爾的妻子拒絕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諾,在一場拍賣會中將湯姆賣給了一名兇惡的農場主賽門·勒格里。勒格里(他並不是當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從北方來的移民)將湯姆帶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鄉下。湯姆在這裏認識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隸,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場拍賣會裏買到了她)。當湯姆拒絕服從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隸同伴時,勒格里開始對他心生厭惡。湯姆遭受到了殘忍的鞭笞,勒格里決意要壓垮湯姆對上帝的信仰。但湯姆拒絕停止對《聖經》的閱讀,並盡全力安慰其他奴隸。在種植園期間,湯姆認識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隸凱茜。凱茜先前在被拍賣的時候,曾被迫與她的子女分離;由於不堪忍受另一個孩子被出賣的痛苦,她殺死了自己的第三個孩子。
在這個時候,湯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貴格會教徒治癒後,洛克發生了改變。喬治、伊麗莎與湯姆在進入加拿大後獲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當湯姆叔叔對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種植園中遭受的折磨所擊垮時,他經歷了兩次夢境——一次是耶穌,而另一次則是伊娃——這使得他決意保留自己對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勵凱茜逃跑,並讓她帶上埃米琳。當湯姆拒絕告訴勒格里凱茜與埃米琳逃往何方時,勒格里命令他的監工殺死湯姆。在他垂死時,湯姆寬恕了兩位監工野蠻毆打他的行為:受其品格的感召,這兩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湯姆臨死前,喬治·謝爾比(亞瑟·謝爾比的兒子)出現了,他要買回湯姆的自由,但卻發現這已經太遲了。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凱茜與埃米琳遇見了喬治·哈里斯的姐姐,並與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經有一次,凱茜發現伊麗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兒。而現在他們終於重逢了,他們前往了法國,並最終抵達了利比里亞——一個容納前美國黑奴生活的非洲國家。在那裏,他們又見到了凱茜失散已久的兒子。喬治·謝爾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農場,釋放了他全部的奴隸,並告訴他們,要銘記湯姆的犧牲以及他對基督真義的信仰。
主要人物
與標題同名的人物湯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說發表初期被視為一名高貴堅忍的奴隸。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間,他的名字已變成了那些被指責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國人的綽號(有關的更多信息請參見刻板印象的產生與普及一節)。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將湯姆塑造成一位「高貴的英雄」[24] 以及值得稱頌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湯姆不僅忍受着剝削帶來的痛苦,還始終堅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後連他的敵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伊麗莎(Eliza)是一名奴隸(謝爾比夫人的女僕)。在得知自己5歲的兒子哈里將被賣給奴隸販子黑利後,她帶着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時,她與丈夫喬治·哈里斯重逢。他們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後再到了法國,最終定居於利比里亞。
伊麗莎這一角色的靈感,來自於約翰·蘭金在辛辛那堤的雷恩神學院交給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記錄。根據蘭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時,有一名年輕的女奴懷抱着她的孩子越過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鎮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暫住了一段時間[25]。
伊娃(Eva)的全名為伊凡吉琳·聖克萊爾。當湯姆叔叔被輪船運送到新奧爾良的途中,伊娃進入了故事的敘述中。當這名5、6歲的小女孩落水後,湯姆叔叔將她救了起來。伊娃懇求她的父親買下了湯姆,在跟隨聖克萊爾家來到新奧爾良後,湯姆成為了聖克萊爾莊園的一名馬車夫。不過,湯姆在這裏的大部分時間都是與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過的。
伊娃經常會談論一些愛與寬恕的話題,她甚至說服了固執的奴隸女孩托普西,讓她相信她也應該得到愛。伊娃也曾試圖去感觸她那壞脾氣阿姨奧菲利亞的心。
賽門·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於北方的殘暴的奴隸主。他的名字後來成為了貪婪與殘暴的代名詞。他的目標是擊垮湯姆並破壞他的宗教信仰。但湯姆並沒有屈服,最終死在了勒格里的亂棍之下。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來自何方的「衣衫襤褸」的奴隸女孩。當被問到是誰造了她時,她既不認為是上帝,也不認為是她的母親,「我想我是自己長出來的,我不相信有誰造了我」[26]。在後來,她被小伊娃的友愛轉變了。托普西通常被視作是黑小孩原型的起源。
短語「growed like Topsy」(後又演變為「grew like Topsy」;在現今已略為過時)後來進入了英語當中。起初,這個短語只被用於比喻一種自生自長、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後來的某些時候,它還被用於形容高速的成長或發展[27]。
其他人物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還有着許許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較為知名的配角:
- 亞瑟·謝爾比(Arthur Shelby),湯姆在肯塔基州時的主人。謝爾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隸主與傳統的南方紳士。
- 埃米莉·謝爾比(Emily Shelby),亞瑟·謝爾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婦女,並努力用她的仁慈與道德來影響她的奴隸們。當她的丈夫將把奴隸賣給奴隸販子時,她為之感到震驚。作為一名女性,她並沒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這件事的發生,因為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她的丈夫。
- 喬治·謝爾比(George Shelby),亞瑟與埃米莉的兒子。他將湯姆視作自己的良師益友,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
- 奧古斯丁·聖克萊爾(Augustine St. Clare),湯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親;是小說裏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隸主。聖克萊爾已然意識到了奴隸制度的罪惡,但卻還未能為割捨它所帶來的財富作好準備。在他的女兒死後,他變得更加地信奉宗教,並開始閱讀《聖經》給湯姆聽。但是,他的好意卻由於他的意外身亡而終成泡影。
主題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全書都被同一個主題所主宰:奴隸制度的罪惡與不道德[28]。當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裏寫入次要的主題時——譬如母親的道德權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6]其中認為,這本書想傳遞的一個主要信息是「奴隸制的危機只能用基督徒的愛來解決。」(The slavery crisis can only be resolved by Christian love.)——她都會強調這些主題與奴隸制的恐怖之間的聯繫。幾乎在小說的每一頁裏,斯托夫人都在積極推動着「奴隸制度不道德」這一主題,有些時候她甚至會改變故事敘述的口吻,以向人們「佈道」奴隸制的破壞天性[29](譬如,在載着湯姆前往南方州的輪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這樣說道:「奴隸制的最可怕之處就在於對感情和親情的踐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30])通過對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畫[31],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現出了奴隸制度的罪惡[22]。
因為斯托夫人認為母性是「所有美國人生活中的道德與倫理模範,」[32] 並相信,只有女性才擁有將美國從奴隸制的惡魔手中拯救出來的道德權威;[33] 這便是《湯姆叔叔的小屋》中表達出的另一個主題:女性的道德力量與聖潔。在書中,這種角色的例子有伊麗莎——一位帶着小兒子逃亡的黑奴(並最終與其全家團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視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34];正是通過這樣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這一觀點:女性能夠拯救她們身邊的人,哪怕是最不道義的人。但後來的評論也提到,斯托夫人筆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婦的老套形象出現,而不是現實中的女性[35]。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說「重申了女性所發揮的影響的重要性」[36],並為隨後幾十年裏女權主義運動道路的鋪平作出了貢獻[37]。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顯露於小說的結尾,並延及所有的主題;她對基督教的本性進行了探索,[6] 並認為基督教神學與奴隸制度有着無法調和的矛盾[38]。當伊娃死後,湯姆懇求摯愛她的聖克萊爾「回望耶穌」[39] 時;當湯姆死後,喬治·謝爾比用「做一個基督徒多好啊」[40] 來稱頌他時;這一主題都得到了最明確不過的彰顯[41]。因為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題佔有很大的分量,並由於斯托夫人在小說中直接且頻繁地發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這本小說還常被認為帶有「佈道書的形式」[42]。
風格
《湯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紀感傷小說[8] 與家庭小說(亦稱做女性小說)中常見的感性[43] 與戲劇性的風格。在斯托夫人的時代,這一類型的小說是最為流行的小說:它們趨向於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寫作風格常能喚起讀者的同情與感動[44]。儘管如此,《湯姆叔叔的小屋》與其他的感傷小說所不同的是,前者將其中心焦點集中於奴隸制這種大型話題,並以一名男性作為故事的主角;不過,斯托夫人亦試圖去引出讀者的某種強烈情感(譬如讓讀者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45]。這一寫作類型的力量可通過同時代讀者的反應顯現出來。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喬治亞娜·梅(Georgiana May)曾經寫信給她談到:「我昨晚子夜醒來,耗盡終夜讀完了這本書。此後,我再也不能望着小孩子垂死而無動於衷。」[46] 據描述,另一名讀者完全地着迷於這本小說,他甚至考慮把自己的女兒改名為伊娃[47]。顯而易見的是,小伊娃的死對當時的許多讀者造成了影響:單在1852年,波士頓便有300名女嬰被取名為伊娃[47]。
儘管在讀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發表後的幾十年裏,文藝評論家們都否定了《湯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傷小說中展現出的這種風格,因為這類小說是由女性寫成,並過於突出地描寫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48]。一位文藝評論家認為,如果這部小說與奴隸制沒有關聯,「它不過就是一部普通的感傷小說」[49]。另外一名評論家則將這本書描述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勞作出的毫無意義的碎片」[50]。喬治·惠徹(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國文學史》(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對這本書嗤之以鼻,將之斥為「周日學校小說」,並充滿着「露骨描述的情節、幽默與悲傷」[51][52]。
然而,在1985年時,簡·湯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劃時代的《傑出的設計:美國小說的文化成果》(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書中改變了這一觀點。[48]湯普金斯盛讚了其他評論家拒絕承認的感傷風格,並提出,感傷小說展現了女性的情感擁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還認為,包括《湯姆叔叔的小屋》在內的,流行於19世紀的家庭小說,有着「理智的複雜性、雄心與機智」[53];而《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批判要比霍桑與梅爾維爾這些更知名小說家的批評更具毀滅性。」[51][54]
儘管後來有關《湯姆叔叔的小屋》風格的觀點已有所改變,但由於這部小說的寫法與絕大多數現代小說大相逕庭,今日的讀者往往會覺得這部作品的內容晦澀、做作、「甚至老掉牙了」[55]。
對小說的反應
《湯姆叔叔的小屋》所發揮的作用「在歷史上只有少數其他的小說能夠企及」[56]。隨着小說的出版,《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廢奴主義觀點曾引發了一場奴隸制度擁護者們(他們創作了大量的作品來反駁這部小說)的抗議狂潮。此外,作為一部暢銷書,《湯姆叔叔的小屋》還對後來的抗議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例如厄普頓·辛克萊的《屠場》)。
《湯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伊始,美國南方的人們便被這部小說激怒了[22]。而奴隸制度的支持者們也對它進行了嚴厲的批判。
著名的南方小說家威廉·吉爾摩·西姆斯聲稱,《湯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完全錯誤的作品[57],甚至有人稱這部小說在犯罪和造謠[58]。在這場大範圍的反應中,阿拉巴馬州莫比爾市的一名書商因銷售這本書而被迫離開了城市[22],而斯托夫人本人也收到了不少威脅她的信件(甚至有一包裝着一名奴隸的耳朵的郵件)[22]。不久之後,許多像西姆斯這樣的南方作家便紛紛發表了他們反對斯托夫人小說的作品(參見後文反湯姆一節)[59]。
一部分評論家強調,斯托夫人缺少在南方生活的閱歷,從而(在他們看來)導致她對這一地區進行了不準確的描述。他們舉例說,斯托夫人從未涉足過南方的種植園。然而,斯托夫人也解釋道,她書中的角色,是基於她在俄亥俄州辛辛那堤居住時,從逃亡奴隸那裏聽來的故事。據稱:「她親身觀察到的幾次事件激勵了她去寫作[這本]著名的反奴隸制小說。她曾俄亥俄河上目睹這些場景,包括親眼看到一對夫婦被奴隸主活生生地拆散。此外,報紙與雜誌上的記錄與報道,也為當時還在構築中的情節提供了素材。」[60]。
為了回應這些批評,斯托夫人於1853年發表了《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一書,以圖證明小說對奴隸制度描述的真實性。在這本書中,斯托詳述了《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每一位主角,提到了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原型」[61],並同時對南方的奴隸制度進行了「比小說中更為凌厲的攻擊」[19][62]。與小說一樣,《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也成為了一本暢銷書。需要提到的一點是,雖然斯托夫人聲稱《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中記錄了她先前所使用的參考來源,而在實際上,有不少作品都是在她發表小說之後才讀到的[19]。
儘管斯托夫人的研究中帶有猜測與缺陷,儘管奴隸制的擁護者進行了尖刻的攻擊,但這本小說依然吸引了許多美國人的想像力,是一部具有重要政治影響的小說,它的發表成為美國南北戰爭的導火索之一,並對以林肯為代表的正義一方獲得勝利產生了巨大作用。根據斯托夫人的兒子描述,當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於1862年與斯托見面時,林肯曾評論道:「你就是那位引發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12] 歷史學家們並不能確認林肯是否真的說過這句話;而在與林肯見面的幾個小時後斯托夫人寫給她丈夫的信中,也未曾提及該評論。[63] 自此以後,許多作家都稱讚了這本小說,稱其集中表達了北方對不公正的奴隸制度與《逃亡奴隸法》的憤怒,[63] 贊其為廢奴主義運動注入了前進的動力[64]。聯邦一方的一名將軍及政治家詹姆斯·貝爾德·韋弗曾說過,正是這本書讓他開始積極地投身到廢奴主義運動當中的[65]。
《湯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蘭也引起了公眾的巨大興趣。倫敦第一版出版於1852年5月,共計賣出了二十萬冊副本。[22] 英國人對美國的反感也是其大受歡迎的部分原因。有一位著名的作者曾寫道:「『湯姆叔叔』在英國的大肆流行並不是出於[對奴隸制度的]憎惡與報復,而是出於國家層面上的嫉妒與虛榮。我們被美國的狂妄所刺痛已經很久了——我們疲於聽到她那所謂全世界最自由與最文明國家的自誇。我們的神職人員討厭她的自發政府體制——我們的保守分子討厭她的民主主義——我們的輝格黨討厭她的暴發戶——我們的激進分子討厭她的好辯、討厭她的傲慢、還討厭她的野心。所有的黨派都為斯托夫人的背叛而歡呼雀躍。」[66]。美國內戰時期的駐英公使老查理斯·弗朗西斯·亞當斯後來曾談到:「1852年出版的《湯姆叔叔的小屋:卑賤者的生活》,在當時偶然的環境幫助下,對全世界造成了直接、可觀與印象深刻的影響,而這些影響比此前任何一本書所造成的影響更為巨大。」[67]。
世界上幾乎每種語言,都有此作品的翻譯,包括中文(林紓的文言文譯本,是第一部有漢譯的美國小說)與阿姆哈拉語(譯成於1930年,以支持埃塞俄比亞結束該國黑人苦難的努力)[68]。1904年,魯迅在日本留學時讀完友人寄來的《黑奴籲天錄》後,他給蔣抑卮的信中稱:「曼思故國,來日方長,載悲黑奴,前車如是,彌益感喟。」[69] 這本書傳閱的範圍相當廣泛,以致著名的精神病學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報告說,他認為有許多患者表現出的性虐戀傾向,是受《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鞭打奴隸情節的影響[70]。
作為在美國的第一部被廣泛傳閱的政治小說,[71]《湯姆叔叔的小屋》不僅對美國文學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還廣泛地影響了抗議文學的發展。後來厄普頓·辛克萊的《屠場》與雷切爾·卡森的《寂靜的春天》都是受《湯姆叔叔的小屋》影響至深的作品[72]。
儘管有此毋庸置疑的意義,但對《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流行看法是「一部混合了兒童寓言與傳道的書」。[73] 許多文藝評論家也批評這部小說「只是一部感傷小說」;[74] 在喬治·惠徹的《美國文學史》中,他寫道:「斯托夫人或她的手作都不是這部小說大受歡迎的原因;其作者的才略與一名周日學校小說的編者相比並無二樣。她最多不過就是有着大量現成的情節、幽默與悲情,然後把這些流行的元素湊成一本書罷了。」[51][75]
不過,也有一些評論家稱讚了這本小說。埃德蒙·威爾遜(Edmund Wilson)認為:「把自己完全地置身於湯姆叔叔的小屋中……會證明那些令人震驚的經歷。」[73][76] 簡·湯普金斯則認為,這本小說是美國文學中的經典之一,並懷疑當時如此之多的針對該小說的批評完全是因為它太受歡迎了。[51]
除了像譴責奴隸制那樣明顯的主題以外,斯托夫人在小說中所試圖表達出的其他觀點一直是學者們多年來研究的一個主題,並為之提出了多種假設理論。舉例而言,作為一名虔誠的基督徒與積極的廢奴主義者,斯托夫人將她的許多宗教觀點融入了小說當中[77]。某些學者認為,斯托夫人通過她的小說,為困擾着許多奴隸制度反對者的道德與政治難題提供了一個解決途徑。所謂的道德與政治難題是:即使阻止奴隸制的行為有着反對罪惡的正當性,然而,為了反對奴隸制度的暴力而以暴制暴,並違犯奴隸制惡法的行為是否有違道德公義?斯托夫人筆下的哪位角色又值得效法,是順從的湯姆叔叔還是挑釁的喬治·哈里斯[78]?斯托夫人的解決方案類似於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如果每個人都能誠摯地去審視上帝的教義並遵守之,那麼他們都將成為上帝的信徒[78]。
學者們還認為,這本小說表達了自由土壤運動的價值觀[79]。在此觀點下,喬治·哈里斯這樣的角色成為了自由勞動者信條的形化,而奧菲利亞這樣的複雜角色則代表着那些默許與奴隸制度妥協的北方人。與奧菲利亞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黛娜——一位受情感驅使的廚師。在小說的情節裏,奧菲利亞最終被轉變了,就像美國共和黨(在三年後)宣佈北方必須改變自己,並捍衛其反奴隸制度的原則一樣[79]。
有觀點認為,女權主義理論也是小說的一部分,因為小說批評的是父權制下的奴隸制度[80]。斯托夫人認為,在由奴隸主與奴隸所組成的家庭基礎中,血緣的關係要濃於父權家長式的關係。此外,斯托夫人將國家的團結視為家庭的延伸,因而國家意識源於對一個共有種族的維繫。因此,她呼籲建立屬於自由奴隸且不融入美國社會的非洲人殖民地。
還有觀點認為,這本書試圖通過重新定義男性特徵來作為廢除奴隸制度的關鍵一步[81]。在此觀點下,廢奴主義者不得不開始去抵抗那些積極進取與佔優勢地位的男性形象,這一形象是在19世紀早期的征服與殖民中發展起來的。為了改變這種男子漢的概念,以使男性不因反對奴隸制而危及自身形象或自身在社會上的地位,一些廢奴主義者吸收了婦女參政、基督教以及消極主義的原則,認為男性應該去合作、去同情、去展現公民精神。而廢奴主義運動中的其他人則認為,傳統、積極的男性特徵不應被改變。斯托夫人筆下的所有男性都是以上兩種男性的代表[81]。
刻板印象的產生與普及
在最近的幾十年裏,學者和讀者們批評說,這本書使用了一種居高臨下的種族主義語氣來描述其中的黑人角色;這特別體現在角色的出現、說話和習性上,譬如湯姆叔叔對其被動命運的接受[82]。由於《湯姆叔叔的小屋》是19世紀全世界最暢銷的小說[9],所以小說中使用和創造的那些非裔美國人的刻板印象[13],在現實中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力。因此,在將此等經典印象根深蒂固地植入美國精神的過程中,這本書(及其附帶的插圖[83] 和相關的戲劇作品)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82]。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出現的黑人刻板印象:[14]
- 「快樂的黑鬼」(「happy darky」,如慵懶、無憂無慮的山姆);
- 被當成性工具的淺膚黑白混血兒(「mulatto」,這樣的角色有:伊麗莎、凱茜與埃米琳);
- 慈愛的黑人保姆(「mammy」,譬如聖克萊爾種植園中的廚師瑪咪);
- 黑人小孩的刻板印象(「Pickaninny」,如托普西);
- 湯姆叔叔,或熱切於取悅白人的非裔美國人(如湯姆叔叔)。需要注意的是,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將湯姆塑造成一位「高貴的英雄」[84]。而「恭從於白人的諂媚傻瓜」[85] 這一刻板印象顯然是由後來相關的舞台作品造成的,而這已不在斯托夫人的掌控之中[24]。
最近幾十年來,《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這些消極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這本書作為「重要的反奴隸制工具」的歷史作用。[14] 對小說解讀的變化源於詹姆斯·鮑德溫的一篇名為《每個人的抗議小說》(Everybody’s Protest Novel)的文章。在文中,鮑德溫將《湯姆叔叔的小屋》稱為一部「非常糟糕的小說」[86],稱其描寫種族的手法非常遲鈍,在審美上看來也十分粗劣。[87]
在1960年代與70年代,黑人權力與黑人藝術運動者對這本小說進行了批評。認為湯姆叔叔這樣的角色是「種族的背叛者」[88],(在部分觀點裏)甚至認為湯姆要比最惡毒的奴隸主還要壞。[87] 在這段時期裏,對書中出現的其他刻板印象的批評也日漸增長。
在最近幾年來,小亨利·路易斯·蓋茨等學者重新對《湯姆叔叔的小屋》進行了解讀,並認為這本書是「美國種族關係的核心文獻,以及對這些關係特徵進行的一次意義重大的道德與政治探索。」[87][89]
反湯姆文學
為了反擊《湯姆叔叔的小屋》,美國南方的作家們發表數量眾多的作品以反駁斯托夫人的小說。所謂的反湯姆文學,一般都站在維護奴隸制度的立場上,認為斯托夫人筆下描述的奴隸制度是誇張不實的。這一類的作品大都展現了家長式的白人奴隸主與其純潔的妻子,他們都十分樂善好施,在其家庭式的種植園裏照顧着那些孩子般的奴隸們。在這些小說中,非裔美國人都被含蓄或直接地描述為孩子般的人[90],離開白人的監護就無法獨立生活[91]。
最著名的幾本反湯姆作品有威廉·吉爾摩·西姆斯的《劍與梭》、瑪麗·亨德森·伊斯門的《菲莉絲阿姨的小屋》以及卡羅琳·李·亨茨的《種植園主的北方新娘》[92],其中最後一位作者在辛辛那堤時曾與斯托夫人有過一段親密的朋友關係。西姆斯的書出版於斯托夫人小說發表的幾個月後,其中的許多章節與議論都圍繞着辯駁斯托夫人的書及其觀點而展開。亨茨的小說出版於1854年,在當時曾廣受傳閱,但現在基本上已被遺忘了;這本小說通過描述一位嫁給南方奴隸主的北方婦女——一名廢奴主義者的女兒——的所見所聞,為奴隸制度進行了辯護。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出版到南北戰爭爆發前的近十年間,總共有20到30部反湯姆作品面世。其中有兩本書的書名為《這才是湯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 As It Is,其一為W·L·史密斯所作,另一為C·H·威利作),此外,還有一本是約翰·彭德爾頓·甘迺迪的作品。有超過一半的反湯姆作品都由白人女性寫成,西姆斯曾為此諷刺說:「讓一位南方女性去反駁北方女性(指斯托夫人)看起來是善惡應得的報應。」[93]
戲劇改編
儘管《湯姆叔叔的小屋》是19世紀最暢銷的小說,但更多的美國人是通過舞台劇和音樂劇來了解到整個故事的,而不是通過原書[94]。埃里克·洛特(Eric Lott)在他的《托米圖德斯叔叔:種族話劇與作品模式》(Uncle Tomitudes: Racial Melodrama and Modes of Production)中估計,至少有三百萬人曾觀看過這類演出,其數目是小說發表頭一年裏發售量的十倍之多。
由於當時並不嚴格的著作權法律,基於《湯姆叔叔的小屋》的舞台作品在小說還在連載時便已經出現了。斯托夫人拒絕親自將小說改編為戲劇,因為她對戲劇有着清教徒式的不信任(儘管她在後來去看過喬治·艾肯改編的版本,而據弗朗西斯·安德伍德(Francis Underwood)描述,她對卡羅琳·霍華德(Caroline Howard)飾演的托普西感到十分「欣喜」)[95]。斯托夫人的這一拒絕,讓舞台作品的領域得以被眾多改編作品佔據,部分改編作品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各種各樣的)政治原因,但其餘的只不過是為了進行商業投機。
情節劇與黑臉雜秀是這些舞台作品的共有元素。[96] 這些作品的政見有着巨大的差異——有一部分如實地反映了斯托夫人傷感的反奴隸制度的政見,另一部分則比較中性,甚至還有一些維護奴隸制度政見的作品[95]。許多作品都蓄意地對黑人進行了種族諷刺;[96] 還有不少作品採用了斯蒂芬·福斯特創作的歌曲(其中有「我的肯塔基故鄉」、「故鄉的親人」與「Massa's in the Cold Ground」)[94]。最著名的一出舞台作品是由喬治·艾肯與H·J·康韋(H.J. Conway)合編的[95]。
在19世紀,《湯姆叔叔的小屋》的許多舞台改編作品「在好幾年裏……支配了北方的流行文化」[95][97],到了20世紀早期,有一部分劇作依然還在演出中。
《湯姆叔叔的小屋》有着許多的電影版本。大部分的這些影片都攝製於默片時代(在當時,《湯姆叔叔的小屋》是被拍成電影次數最多的故事)[98]。由於小說與舞台作品持續地受到歡迎,許多觀眾都已經十分熟悉劇情中的角色,因此他們在觀看不帶對話的默片時並不會感到十分困難[98]。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第一個電影版本是最早的「全長」電影之一(在當時,「全長」意味着電影的長度大約在10到14分鐘之間)[99]。這部1903年的電影由埃德溫·斯坦頓·波特導演,由白人演員扮裝黑人主角,而黑人演員則只充當臨時演員。這一版本與先前的許多舞台作品都十分類似;此外,這部電影還描繪出了許多黑人的刻板印象(譬如在幾乎每個場合都由黑奴在跳舞,包括一場黑奴拍賣會上)[99]。
1910年,美國維塔格拉夫製片廠製作了由J·斯圖爾特·布萊克頓導演並由尤金·馬林(Eugene Mullin)改編的三卷長電影。據《戲劇之鏡》(The Dramatic Mirror)上的描述,這部電影是電影史上的「一次明顯的革新」[100],也是「第一次一家美國公司」[101] 發佈三盤膠捲的戲劇電影。在當時,一部一盤膠捲的「全長」影片長約15分鐘。這部電影由弗洛倫斯·圖爾納、瑪麗·富勒、埃德溫·R·菲利普斯(Edwin R. Phillips)、弗洛拉·芬奇、熱納維耶芙·托賓與小卡萊爾·布萊克韋爾主演[102]。
在其後20年裏,至少有4部以上的電影改作問世。最後的一部默片版本發行於1927年,由哈里·A·波拉德(他曾在1913年版的《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飾演湯姆叔叔)導演。這部2小時長的電影花費了一年多的時間進行製作,也是默片時代預算花費第三多的電影(計180萬美元)。在這部電影中,黑人演員查爾斯·悉尼·吉爾平本是原定的湯姆叔叔飾演者,但卻由於他的「表演過於叛逆」[103] 而被製片廠取消了表演資格,[104] 並為詹姆斯·B·洛所取代。這部電影與小說的一個不同的情節是,當湯姆叔叔死後,他變成了一個復仇的幽靈,並最終導致了賽門·勒格里的死亡。當時的黑人電台曾盛讚這部電影,但懼怕引起南方與白人電影觀眾激烈反應的製片廠,最終剪掉了爭議性的情景,包括影片開始時的黑奴拍賣會(其中,一位母親被迫與自己的幼子生生分離)[105]。這部電影的劇本由波拉德、哈維·F·休(Harvey F. Thew)與A·P·揚格改編,字幕由沃爾特·安東尼撰寫;主要演員有:詹姆斯·B·洛、弗吉尼亞·格雷、喬治·西格曼、瑪加麗塔·菲舍爾、莫娜·雷與蘇泰文女士[104]。
在默片時代結束後的幾十年間,這部小說中的主題因被認為太過敏感而未被繼續拍成電影。1946年,米高梅曾決定將這部小說再次搬上銀幕,但卻由於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領導的抗議而無疾而終[106]。
1965年,出現了一部由格察·馮·勞德瓦尼(Géza von Radványi)導演的德語版本,後來被剝削電影導演克羅格·巴布引入了美國。迄今為止,最後的一個電影版本是1987年在電視上播映的版本。該版本由斯坦·萊森導演,約翰·蓋伊(John Gay)改編,出演主要演員的角色有埃弗里·布魯克斯、菲麗西亞·拉沙德、愛德華·伍德沃德、珍妮·劉易斯(Jenny Lewis)、塞繆爾·L·傑克遜與金尼(Endyia Kinney)。
除了真人電影對《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改編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動畫卡通的改編版本。這樣的動畫有:華特迪士尼的《米奇的情節劇》(1933年),其中迪士尼的經典角色被塗上了誇張的黑臉與橙紅的嘴唇;兔八哥卡通《南方油炸兔》(1953年),其中兔八哥把自己裝扮成了湯姆叔叔,並唱着「我的肯塔基故鄉」企圖越過梅森-狄克遜線;《湯姆叔叔的平房》(1937),一部由特克斯·埃弗里監製的華納兄弟卡通;《冰上的伊麗莎》(Eliza on Ice,1944年),由保羅·特里製作的《太空飛鼠》卡通最早的幾集之一;以及《湯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aña,1947年),由特克斯·埃弗里導演的一部8分鐘長的卡通。[106]
《湯姆叔叔的小屋》還曾對大量的電影產生過影響,包括1915年的電影《一個國家的誕生》。這部頗具爭議性的電影故意地將一個類似於湯姆叔叔家的小屋引入到了劇情的高潮:在小屋中,南方白人與他們從前的敵人(北方軍)聯合了起來,去一同捍衛「雅利安人的天賦權利」[107]。學者認為,對類似小屋的重用,會讓當時的觀眾理解其涵義並同電影產生共鳴[108]。
其他受《湯姆叔叔的小屋》影響的電影,還包括有:《漣漪》(Dimples,1936年秀蘭·鄧波兒主演的電影)[106]、「湯姆叔叔的叔叔」(「Uncle Tom's Uncle」,系列電影《我們這一夥》在1926年的一集)[106]、羅傑斯和哈默施泰因的音樂劇《國王與我》(其中有一場以傳統暹羅風格表演的芭蕾舞「托馬斯叔叔的小房子」,「Small House of Uncle Thomas」)以及《紐約黑幫》(其中,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與丹尼爾·戴-劉易斯飾演的角色加入了一場改編自《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假想戰爭)。
參見
腳註
參考文獻
在線資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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